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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1月1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商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中心城区违法建设集中整治百日行动的通告
文章字数:594
  为坚决遏制中心城区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切实维护商洛市中心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区政府决定对中心城区违法建设行为开展百日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本次集中整治活动以312国道沿线、环城北路沿线、沙河子省级重点示范镇周边、沪陕高速出口、203省道沿线、城乡结合部、棚户改造区、城中村、重点项目区、住宅小区等区域为重点,具体范围为:北起二龙山水库,南至刘湾街道办事处周磨村,东起沙河子镇柴湾村,西至南秦水库,四办两镇所辖城市规划区域。
  二、整治内容
  1.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公共绿地、耕地、国省道两侧控制区、河道滩地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
  2.擅自改变规划审批内容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
  3.非法转让国有建设用地或违法占地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
  4.在重点建设项目区、棚户区改造范围、城中村改造范围内、住宅小区内抢建建筑物、构筑物的违法建设行为。
  5、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无资质施工和违反施工资质管理的违法行为,违法预售房屋行为。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中心城区整治范围内所有违法建设行为一律停止,违法建筑依法进行处理。
  四、广大群众应支持、配合有关行政部门的执法行动,对暴力抗法或妨碍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914-2392420。
  特此通告商州区人民政府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