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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1月1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洛南县检察院获省“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文章字数:480
  本报讯 (陈涛)日前,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共青团陕西省委联合下发关于命名2016-2017年度陕西省“青少年维权岗”的决定,洛南县检察院公诉部再获此殊荣,此前的2014-2015年度,该院公诉部就已经获得这一荣誉。
  近年来,洛南县检察院在开展好公诉工作的同时,结合工作特点,注重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侵犯青少年合法权益案件中特别注重对青少年心理的疏导,督促他们正视现实,刻苦学习,感恩回馈,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深入有关乡镇和包扶的灵口镇西峰村,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律政策宣讲,发放宣传手册;组织公诉干警到该县的仓颉中学、思源学校举行法制报告会;深入该县儿童福利院,开展献爱心和送温暖活动;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重点青少年进行结对帮扶活动等,确保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再次被授予省级“青少年维权岗”称号,既是对过去几年工作的肯定,也是对该院青少年维权工作的鼓励。该院将一如既往,继续为关爱帮扶困境青少年、强化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净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履职尽责,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为构建和谐美好的洛南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