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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1月2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不要以极端方式讨要工资
文章字数:625
  本报讯(周亚军李斌)不允许用工单位拖欠工人工资,但劳动者在讨要工资时,如果行为不当也会受到处罚。近日,两名陕北小伙因讨要工资方法过于极端,触犯了法律,被公安机关予以治安行政拘留。
  1月23日14时26分,公安商州分局城关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商州区莲湖公园某饭店楼顶,有人准备跳楼,请求出警。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发现两名男子坐在商州区莲湖步行街某饭店楼顶边缘,后经现场民警耐心劝说,他们才跟随民警下楼。
  经查,1月23日13时许,王某某(男,32岁,榆林市清涧县人)和辛某某(男,33岁,榆林市清涧县人)因讨要工资未果,两人便坐在莲湖公园某饭店楼顶边缘处,拉横幅并扬言跳楼自杀,时间长达一个多小时,造成大量群众围观,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日前,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款规定,商州公安分局依法对王某某和辛某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商州公安提醒广大劳动者:在找工作时,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把自己的合法权益约定写清楚;一旦出现工资被拖欠情况,要向劳动监察部门及时投诉,理性处理。市级农民工工资“一厅式”举报投诉受理中心:
  2360873(商洛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各县区举报投诉电话及办公地址如下:
  商州区:2333025(商州区南街区政府西一楼)
  洛南县:7328705(洛南县河滨北路西段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三楼)
  丹凤县:3329816(丹凤县北新街西段人力资源市场二楼)
  商南县:6328408(商南县康宁街就业服务中心二楼)
  山阳县:8383752(山阳县北新街建设巷人社局北一楼)
  镇安县:5339370(镇安县县河人力资源市场一楼)
  柞水县:4327332(柞水县石镇人力资源市场五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