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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2月0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商州八项行动开展春季就业扶贫
文章字数:969
  本报讯(王立峰 记者 王聪)日前,商州区抓住春节前后有利时机积极部署,通过开展八项行动促进春季就业扶贫。
  开展就业扶贫信息动态更新行动。以扶贫部门反馈的商州区30340名贫困劳动力信息数据为基础,以村社区为单位,核实退出户,核准新增人员,做到信息真实准确。统计有意愿就业、培训、创业和赴陕汽培训就业、读职校人员、赴南京务工人员信息,为2018年精准实施就业帮扶提供依据。
  实施促进贫困劳动力外出转移就业行动。在18个镇办巡回举办春季就业扶贫专项招聘会,广泛宣传动员贫困劳动力到省内外企业就业,每个贫困村至少动员1人赴南京就业,动员1名以上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到陕汽技校培训就业。实施“吸纳带动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行动。联合经贸、农业部门,对辖区企业、农业产业园区吸纳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年内培育认定就业扶贫基地6家以上。联系省内外劳动密集企业、创业成功人士等在镇办移民搬迁小区、废旧厂房、学校兴办社区工厂,动员栖霞区劳动密集企业来我区联合办厂,安置贫困劳动力进厂就业,年内认定社区工厂两家以上,带动贫困劳动力当年脱贫50户以上。
  实施贫困劳动力创业带动就业行动。动员辖区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贫困劳动力通过从事种植、养殖、个体经营等形式创办经营实体,取得营业执照并经营半年以上的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要求每村必须动员发展贫困户创业1人以上。
  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行动。及时做好与市级培训机构、栖霞区人社局培训科及江苏省职业技术院校的业务对接、制定2018年培训计划。创新培训方式,鼓励培训机构在贫困人口集中的镇办、行政村开设技能培训班,允许有资质的创业培训机构到镇办设立培训点。
  开展就业扶贫补助资金检查行动。深入企业及各类就业扶贫帮扶对象家中,对2017年度转移就业交通补贴、就业培训交通和生活费补贴、就业扶贫基地奖励性职介补贴等资金申报、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确保就业扶贫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开展各级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行动。针对第四季度省市区脱贫攻坚检查、省市人社部门暗访、各级反馈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强化整改措施,明确工作任务,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并销号。开展春季就业扶贫“大宣传、大调研、大走访”行动。编印政策宣传彩页和致全区贫困劳动力的一封信各5万张,动员贫困劳动力通过转移就业增收脱贫,确保2018年就业扶贫工作开好局、起好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