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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2月0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凝心聚力强法治 释放活力筑新篇
——商洛市二O一七年法治政府建设综述
文章字数:2319
  本报记者 汪瑛 李亮
  从成立市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到制定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从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的建立到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率达100%,从公布部门权力清单到行政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过去的一年,我市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政府治理的各个环节,通过探索新思路,采取新举措,打造新亮点,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我市加快追赶超越、建设创新美丽幸福商洛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法者,治之端也。商洛市政府始终积极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精神,把提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和基本要求,找准结合点,寻求突破点,进一步筑牢依法行政工作的基础。出台了《商洛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提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健全依法决策机构,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完善评议考核,依法加强监督,建设廉洁政府”,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市、县区、镇办政府和市、县区政府部门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实现了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的“全覆盖”。同时,坚持考核约束,按照《商洛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每年对各县区政府,市直行政执法单位和社会服务单位进行了依法行政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对县区和市直单位领导班子的评价指标。
  改革是前进的方向,法治是改革的保障。市政府把正确履行政府职能作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前提,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积极稳妥、适度超前、协同配套、整体联动”的原则和“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的工作思路,深入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大幅减少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有序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为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和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提供了保障。扎实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按照“六个一律”要求,在各县区和市级部门开展了“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各类证明和盖章环节,从根本上解决困扰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和“奇葩证明、循环证明、扯皮证明、无谓证明”等问题,着力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经过认真梳理,全市清理涉及各类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153项,其中,保留86项、取消67项。市工商质监局全面推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多证合一”、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等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前置许可项目由原来的252项减少为33项,工业产品许可项目由60类减少到38类,全市各类市场主体达92288户,比改革前2013年底的41017户增长了125%,翻了一番多。
   商洛市坚持把依法决策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环节,完善依法决策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等规定,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决策事项进行风险评估。2017年市政府聘请5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聘请西北政法大学和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单位,深入落实《商洛市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巩固全市政府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的工作成果,加强法律顾问的日常服务和管理,一年来,全市政府和部门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437件,依法审查文件489件,协助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1件,委托代理行政应诉案件84件,参与办理重大信访案件等涉法事务164件,提出法律意见2580条、建议3245条,解答法律咨询490余件,市政府法制办为商洛万达广场、金凤新城等27个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商洛电厂征地拆迁、商洛高新区托管行政村等10余件涉法事务提供法律审查意见312条,保证了政府依法决策。市、县区政府法制机构认真落实《商洛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全年审查政府合同协议239份,备案239份。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商洛市污水处理厂T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和《军民融合产业投资与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合作框架协议》等27件,备案27件,提出修改意见249条,有效预防了合同纠纷,避免了因合同违法造成经济损失,损害政府的公信力。
  为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商洛市把规范权利运行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积极探索监控平台,促使各级干部公开、规范、高效、廉洁用权。各县区、各部门相继制定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方案,建立健全行政裁量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基本完成了行政裁量基准制定任务。全面开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建立有关制度,明确记录标准,健全操作流程,配备了记录仪、摄像机等一批执法设备。柞水县按照“一套组织机构推进、一批执法设备保障、一套规范程序指引、一宗标准案卷示范、一个考核体系评价、一次经验交流推广”的“六个一”要求,大力开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标准和流程,规范了执法程序和行为。各县区、各部门深入落实《商洛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持续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采取网上公开或办公场所公开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执法依据、职责权限、实施机构、执法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市政府法制办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集中清理,全市清理行政执法人员7694人,对不符合行政执法条件的541名执法人员注销了执法资格并收回执法证件;完成了丹凤、山阳、商南、商州、柞水等5县区和市工商质监局781名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培训考试及新版执法证件申领和换发工作任务。一年来,我市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320余次,评查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25280件,优秀卷和合格卷达95%,有效提高了执法办案质量。
  成绩不仅印证过去,也昭示未来。商洛法治政府建设将继续砥砺前行,把权力纳入法治轨道,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