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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3月0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收到296件议案建议
文章字数:566
  本报讯(记者 张瑞)记者从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秘书处了解到,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向大会提出议案。至2月27日18时,商州、洛南、丹凤、商南、山阳、镇安、柞水等7个代表团173人次提出议案,大会秘书处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意见296件,其中10人以上代表联名向大会提出的议案14件。
  根据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的有关规定,议案审查委员会对代表提出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柞水代表团王晓波等1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村镇集中供水工程建设与管理的议案》,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成为当前农村亟待解决的问题,主席团将此议案不列入本次大会议程,会后交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形成交办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办理,结果向下一次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其他13件议案所提问题,有的已列入工作计划,有的正在落实中,有的则属于政府职能部门的具体工作,均转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大会秘书处还收到代表对各方面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282件,连同13件议案转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的共295件,其中,商州代表团62件、洛南代表团41件、丹凤代表团63件、商南代表团32件、山阳代表团42件、镇安代表团28件、柞水代表团27件。市人大常委会将在会后依照法定程序,交由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并负责将办理结果答复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