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朝华获省“国土铁军”先进个人表彰
文章字数:352
本报讯(冯旭红)从陕西省国土资源厅获悉,丹凤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不动产登记局局长孙朝华荣获全省“国土铁军”先进个人表彰。全省“国土铁军”先进个人共10人,孙朝华是我市唯一入选人。
孙朝华,生于1968年,中共党员。1990年5月到丹凤县国土资源局任职,2004年1月任副局长,2016年9月兼任县不动产登记局局长。工作中,他勤恳敬业、乐于奉献,在他的带领下,系统中很多骨干都是他带出来的“学生”。竹林关镇“7·23”泥石流中,他冲在前面,带领同事苦干十个月,完成大柴沟综合治理。国道“二改一”期间,他任征迁办主任,拄着双拐,奔忙在国道线上。他曾获得多项荣誉: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秀成果二等奖,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先进个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先进个人,商洛市青年岗位能手,丹凤县红星党员、五一标兵,个人三等功两次等。
孙朝华,生于1968年,中共党员。1990年5月到丹凤县国土资源局任职,2004年1月任副局长,2016年9月兼任县不动产登记局局长。工作中,他勤恳敬业、乐于奉献,在他的带领下,系统中很多骨干都是他带出来的“学生”。竹林关镇“7·23”泥石流中,他冲在前面,带领同事苦干十个月,完成大柴沟综合治理。国道“二改一”期间,他任征迁办主任,拄着双拐,奔忙在国道线上。他曾获得多项荣誉: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秀成果二等奖,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先进个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先进个人,商洛市青年岗位能手,丹凤县红星党员、五一标兵,个人三等功两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