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保障全市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文章字数:832
本报讯(曹文宏 齐帅)为营造依法选举、和谐换届的良好法治氛围,保障全市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市司法局按照《商洛市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第十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安排意见》要求,发挥职能,强化举措,积极做好全市村级“两委”换届选举有关工作。
加强法治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集中组织开展“换届选举未动、法治宣传先行”主题宣传活动,突出抓好村级“两委”换届选举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用好宣传阵地,确保宣传内容村村到、宣传对象全覆盖,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效果。
深化法律服务,提供高效的法律护航。扎实组织开展“法律服务基层行”活动,组织全市司法行政干警、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深入基层村、组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法律咨询、“法律见证人”、法律援助、法治提升作用,积极为村级换届选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强化法律保障,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认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充分发挥镇办司法所、调委会和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站、调委会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的主力军和“第一道防线”作用,经常性开展矛盾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集中排查调处,妥善化解一批农村复杂疑难矛盾纠纷,严防简易矛盾纠纷升级或酿成群体性事件。随时掌握换届工作动态,对选举中容易引发的矛盾纠纷,做到早预判、有预案、提前介入,做好事前预防、事中处置和事后稳控工作。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监管职责,扎实做好特殊人群日常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帮困扶助工作,杜绝各种影响选举顺利进行的事件发生。
夯实组织领导,健全有效的责任机制。市、县区司法局分别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司法行政系统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科(股)室和具体工作人员,健全工作组织,夯实工作责任,加强协作配合,推进工作落实,在换届选举中提升法治宣传效果、提升法律服务质量、强化法律保障能力,凸显司法行政职能作用。
加强法治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集中组织开展“换届选举未动、法治宣传先行”主题宣传活动,突出抓好村级“两委”换届选举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用好宣传阵地,确保宣传内容村村到、宣传对象全覆盖,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效果。
深化法律服务,提供高效的法律护航。扎实组织开展“法律服务基层行”活动,组织全市司法行政干警、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深入基层村、组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法律咨询、“法律见证人”、法律援助、法治提升作用,积极为村级换届选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强化法律保障,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认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充分发挥镇办司法所、调委会和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站、调委会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的主力军和“第一道防线”作用,经常性开展矛盾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集中排查调处,妥善化解一批农村复杂疑难矛盾纠纷,严防简易矛盾纠纷升级或酿成群体性事件。随时掌握换届工作动态,对选举中容易引发的矛盾纠纷,做到早预判、有预案、提前介入,做好事前预防、事中处置和事后稳控工作。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监管职责,扎实做好特殊人群日常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帮困扶助工作,杜绝各种影响选举顺利进行的事件发生。
夯实组织领导,健全有效的责任机制。市、县区司法局分别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司法行政系统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科(股)室和具体工作人员,健全工作组织,夯实工作责任,加强协作配合,推进工作落实,在换届选举中提升法治宣传效果、提升法律服务质量、强化法律保障能力,凸显司法行政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