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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3月1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丹凤查获一起非法生产经营牡丹苗木案
文章字数:298
  本报讯(张毅 贾财)近日,丹凤县林业局组织森林公安局、森防站及种苗站执法人员对全县林木种苗市场进行清查,在林木种苗行政执法行动中,成功查获一起非法生产经营牡丹苗木案件,依法依规对该起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理。
  2月28日,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有人在街头售卖牡丹苗木,经现场查验,此人未办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违法销售牡丹苗木350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该违法人员处以1000元罚款,并没收其350株牡丹苗木。
  丹凤通过开展林木种苗行政执法行动,加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宣传教育,打击了生产经营假冒伪劣林木种苗的行为,净化了林木种苗市场,保障了林木种苗事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