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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3月1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柞水从严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文章字数:570
  本报讯(李德林)为有效遏制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柞水县把落实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作为重要抓手,从健全机制、夯实责任、严把关口上入手,全力筑牢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防线。
  县上建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总召集人,县宣传、公安、财政、人社等18个单位为成员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联席会议制度,结合部门职责负责各自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落实工作。
  严格保证金缴纳标准,对县内所有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商洛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办法》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否则住建部门不予放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不予批准开工报告;严格招投标资格审查,对参加各类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的企业,及时通过陕西省劳动保障监察网上投诉举报联动平台,核实近三年支付劳动者工资情况,凡不能出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的企业,不得参加县内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严格实施联合惩戒,建立健全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黑名单”制度,对纳入“黑名单”的企业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施工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进等方面予以限制,切实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严格执行责任倒查,对因把关不严引发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按照“谁放线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的原则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