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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3月2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商南开发公益性岗位促贫困劳动力就业
文章字数:974
  本报讯(代绪刚)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三无”贫困劳动力如何实现脱贫?这是摆在贫困地区人民面前的一个很大问题。
  为了破解这道难题,今年以来,商南县拓宽就业渠道,制定出台了全县村民小组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开发1554个村民小组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促进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助力脱贫攻坚。
  商南县在全县10个镇办121个村(农村社区)村民小组各开发1个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共计1554个岗位,实行就地就近安置,各镇办根据村情调剂使用。聘用对象为本组(村)未脱贫贫困劳动力,优先聘用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三无”贫困劳动力,主要从事本组村庄、河道、道路卫生保洁等环境整治工作。
  聘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各村(社区)确定拟聘用对象,经会议研究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聘用对象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镇办初审确定,各镇办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报县就业管理局审核,县人社局审批后安排上岗。实行动态管理,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由各村(社区)负责安排岗位人员具体工作,加强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日常管理与考核监督,督促村民小组做好日常考勤。岗位出现空缺后,聘用单位在10日内将空岗情况逐级上报,按岗位条件和招聘程序予以审核补充。由各镇办对聘用人员在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岗位名册台账,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登记,按季度做好岗位统计上报工作。
  据了解,公益岗位安置人员按实际在岗情况每人每月补贴400元,原则上在脱贫攻坚期间享受,最多不超过3年。县人社局、财政局、扶贫局、环治办等单位根据各自职责负责对全县村民小组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指标管理、资金拨付、跟踪监督工作、资金筹措、使用监管、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核实确认、业务培训、工作指导等工作。各镇办负责聘用人员的初审、资料上报、动态调整,制定考勤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并督促各村(社区)负责做好聘用人员的工作安排、考勤考核及日常管理。
  同时,严格规范程序,加强监督检查。县人大、审计、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加强对村民小组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优亲厚友”和“人情安置”等问题,对虚报冒领、骗取岗位补贴、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村民小组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招聘上岗工作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政策获取上岗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上岗资格,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