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2018年03月2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省公安厅对市公安局党委开展巡察工作
文章字数:792
  本报讯(商公宣)3月26日上午,省公安厅第二巡察组在市公安局召开巡察商洛市公安局党委工作动员会。会上,巡察组就做好我市巡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省公安厅党委第二巡察组全体成员,市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及主任科员以上党员干部、各县公安局、分局局长及政委出席会议。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站在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高度,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促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接受巡察当作一次加强党性锻炼的机会、一次检验工作成效的机会,自觉、全面、具体、持续地向中央基准看齐,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省厅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各级公安机关、各部门、各警种要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发现的问题,要逐项研究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要扎实贯彻落实省公安厅党委关于巡察工作的安排部署,严格按照巡察组的各项要求,着力推进市公安局从严治党、从严治警迈上新台阶。
  据了解,按照省公安厅党委统一部署,省公安厅于3月26日至4月25日,对商洛市公安局党委开展专项巡察工作。此次巡察主要任务是,围绕加强公安机关党的领导这个根本,检查被巡察单位商洛市公安局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党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和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情况,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情况,贯彻落实中、省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以及省厅党委要求巡察的其他情况。
  省公安厅党委第二巡察组在市局机关办公地、家属院设立巡察意见箱,由巡察组派专人直接负责收取拆阅“巡察意见箱”信件。
  邮寄地址:商洛市商鞅大道商洛会议中心3405房间
  邮编:726000
  邮箱:heimu_luck@126.com
  举报电话:18992420618
  传真电话:0914-2956057
  信访接待室设在商洛市商鞅大道商洛会议中心3405房间,收集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受理时间: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