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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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现将商洛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19名成员。2017年3月27日,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表决通过了《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年度报告》《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商洛市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运用计划执行情况及2017年度归集、运用计划的(草案)》《关于住房公积金呆账核销的报告》。2017年10月,书面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变更住房公积金银行开户名称的报告》《关于授权市直、商州、洛南、丹凤、山阳、柞水管理部开设其他住房资金银行存款专户的报告》。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于市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县级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设3个科,8个管理部。从业人员130人。其中,在编130人,非在编0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7年,新增开户单位69家,实缴单位2820家;新开户职工7675人,实缴职工96494人,净增职工1557人;缴存额92283.78万元,同比增长9.77%。2017年末,缴存总额570807.21万元,同比增长19.29%,缴存余额327234.52万元,同比增长15.87%。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7家,与上年同期相同。
(二)提取:2017年,提取47453.74万元,同比下降7.02%;占当年缴存额的51.42%。2017年末,提取总额243572.69万元,同比增长24.20%。
(三)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55万元。其中,购房贷款40万元,装修贷款15万元。
2017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005笔56798万元,分别同比下降50.15%、46.09%。
2017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37417.63万元。
2017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5861笔456201.90万元,贷款余额220762.39万元,同比分别增长5.92%、14.22%、9.62%。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7.46%,比上年同期下降3.85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委托贷款业务的银行7家,与上年同期相同。
(四)购买国债:无。
(五)融资:无。
(六)资金存储:2017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18526.17万元。其中,协定存款46770.10万元,一年以内定期存款(含)23411.00万元,一年以上定期存款48345.07万元。
(七)资金运用率:2017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67.46%,比上年同期下降3.85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7年,业务收入10484.10万元,同比增长7.21%。其中,存款利息收入3187.59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7289.33万元,其他收入7.18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7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4811.86万元,同比增长15.31%。支付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4554.24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254.28万元,归集手续费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职工提取公积金转账手续费、账户维护费、购买支票等支出)3.34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7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5672.24万元,同比增长1.19%。增值收益率1.82%,比上年同期下降0.21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7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205.50万元,提取中心管理费用1966.74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500万元。
2017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966.74万元,上缴财政2016年度提取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500万元。
2017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7342.25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6700万元,上缴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700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7年,管理费用支出1785.11万元,同比增长29.56%。其中,人员经费1322.21万元,公用经费276.3万元,专项经费186.60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17年末,逾期个人住房贷款192.06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87‰。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提取。2017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2205.50万元,当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0万元。2017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7342.25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3.33%,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2.62%。
(二)历史遗留风险资产:2017年末,历史遗留风险资产余额6665.44元,与上年同期减少150434.56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2017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5.81%、1.64%和9.77%。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1476个,占52.34%;国有企业969个,占34.36%;城镇集体企业150个,占5.32%;外商投资企业43个,占1.5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99个,占3.5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79个,占2.80%;其他4个,占0.15%。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49588人,占51.39%;国有企业33155人,占34.36%;城镇集体企业5143人,占5.33%;外商投资企业1486人,占1.5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3377人,占3.50%;民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2888人,占2.99%;其他857人,占0.89%。
缴存职工中,中等收入群体占100%。
(二)提取业务
2017年,提取住房公积金10331笔47453.74万元。其中,住房消费提取43182.89万元,占91.00%(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23537.64万元,占49.60%;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18793.21万元,占39.60%;租赁住房提取852.04万元,占1.80%);非住房消费提取4270.85万元,占9.00%(退休提取2366.93万元,占4.9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909.72万元,占1.92%;死亡或宣告死亡提取862.67万元,占1.81%;其他提取131.53万元,占0.28%)。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7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6.23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48.45%,比上年下降18.54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133万元。
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以下71笔,占3.54%;90—144㎡(含)1457笔,占72.67%;144㎡以上477笔,占23.79%。购买新房1604笔,占80.00%(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13.03%);购买存量商品住房119笔,占5.94%;其他282笔,占14.06%。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1174笔,占58.55%;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831笔,占41.45%。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1.40%,30岁—40岁(含)占40.90%,40岁—50岁(含)占25.83%,50岁以上占11.87%;首次申请贷款占76.81%,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23.19%。
(2)异地贷款:2017年,发放异地贷款7笔187万元。2017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437万元,异地贷款余额374.94万元。
(四)住房贡献率
当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08.34%,比上年同期下降56.37%。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2017年11月8日印发《商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试行)》(商政金发〔2017〕111号),对不同情况提取进行了规范;2017年12月7日函发了《关于确定2017-2018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上下限的通知》(商政金函〔2017〕17号),规范缴存基数,确保职工合法权益。
(二)按照市政府的要求,2017年11月市直管理部进驻市政府政务服务大厅,解决了服务窗口滞后的问题,方便了缴存职工。
(三)2017年3月15日与建行商洛市分行签订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建设合作协议》,对住建部提出的基础数据标准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进行升级改造,系统于2017年11月10日正式上线运行,实现了三账合一、三账匹配、合规提取人不离柜,资金实时到账。12月21日以较高的分数通过住建部“双贯标”验收,信息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2017年市中心机关被授予市级文明单位称号;山阳管理部被授予市级文明标兵单位称号。
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19名成员。2017年3月27日,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表决通过了《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年度报告》《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商洛市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运用计划执行情况及2017年度归集、运用计划的(草案)》《关于住房公积金呆账核销的报告》。2017年10月,书面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变更住房公积金银行开户名称的报告》《关于授权市直、商州、洛南、丹凤、山阳、柞水管理部开设其他住房资金银行存款专户的报告》。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于市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县级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设3个科,8个管理部。从业人员130人。其中,在编130人,非在编0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7年,新增开户单位69家,实缴单位2820家;新开户职工7675人,实缴职工96494人,净增职工1557人;缴存额92283.78万元,同比增长9.77%。2017年末,缴存总额570807.21万元,同比增长19.29%,缴存余额327234.52万元,同比增长15.87%。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7家,与上年同期相同。
(二)提取:2017年,提取47453.74万元,同比下降7.02%;占当年缴存额的51.42%。2017年末,提取总额243572.69万元,同比增长24.20%。
(三)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55万元。其中,购房贷款40万元,装修贷款15万元。
2017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005笔56798万元,分别同比下降50.15%、46.09%。
2017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37417.63万元。
2017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5861笔456201.90万元,贷款余额220762.39万元,同比分别增长5.92%、14.22%、9.62%。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7.46%,比上年同期下降3.85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委托贷款业务的银行7家,与上年同期相同。
(四)购买国债:无。
(五)融资:无。
(六)资金存储:2017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18526.17万元。其中,协定存款46770.10万元,一年以内定期存款(含)23411.00万元,一年以上定期存款48345.07万元。
(七)资金运用率:2017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67.46%,比上年同期下降3.85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7年,业务收入10484.10万元,同比增长7.21%。其中,存款利息收入3187.59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7289.33万元,其他收入7.18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7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4811.86万元,同比增长15.31%。支付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4554.24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254.28万元,归集手续费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职工提取公积金转账手续费、账户维护费、购买支票等支出)3.34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7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5672.24万元,同比增长1.19%。增值收益率1.82%,比上年同期下降0.21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7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205.50万元,提取中心管理费用1966.74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500万元。
2017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966.74万元,上缴财政2016年度提取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500万元。
2017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7342.25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6700万元,上缴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700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7年,管理费用支出1785.11万元,同比增长29.56%。其中,人员经费1322.21万元,公用经费276.3万元,专项经费186.60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17年末,逾期个人住房贷款192.06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87‰。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提取。2017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2205.50万元,当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0万元。2017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7342.25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3.33%,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2.62%。
(二)历史遗留风险资产:2017年末,历史遗留风险资产余额6665.44元,与上年同期减少150434.56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2017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5.81%、1.64%和9.77%。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1476个,占52.34%;国有企业969个,占34.36%;城镇集体企业150个,占5.32%;外商投资企业43个,占1.5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99个,占3.5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79个,占2.80%;其他4个,占0.15%。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49588人,占51.39%;国有企业33155人,占34.36%;城镇集体企业5143人,占5.33%;外商投资企业1486人,占1.5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3377人,占3.50%;民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2888人,占2.99%;其他857人,占0.89%。
缴存职工中,中等收入群体占100%。
(二)提取业务
2017年,提取住房公积金10331笔47453.74万元。其中,住房消费提取43182.89万元,占91.00%(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23537.64万元,占49.60%;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18793.21万元,占39.60%;租赁住房提取852.04万元,占1.80%);非住房消费提取4270.85万元,占9.00%(退休提取2366.93万元,占4.9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909.72万元,占1.92%;死亡或宣告死亡提取862.67万元,占1.81%;其他提取131.53万元,占0.28%)。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7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6.23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48.45%,比上年下降18.54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133万元。
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以下71笔,占3.54%;90—144㎡(含)1457笔,占72.67%;144㎡以上477笔,占23.79%。购买新房1604笔,占80.00%(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13.03%);购买存量商品住房119笔,占5.94%;其他282笔,占14.06%。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1174笔,占58.55%;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831笔,占41.45%。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1.40%,30岁—40岁(含)占40.90%,40岁—50岁(含)占25.83%,50岁以上占11.87%;首次申请贷款占76.81%,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23.19%。
(2)异地贷款:2017年,发放异地贷款7笔187万元。2017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437万元,异地贷款余额374.94万元。
(四)住房贡献率
当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08.34%,比上年同期下降56.37%。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2017年11月8日印发《商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试行)》(商政金发〔2017〕111号),对不同情况提取进行了规范;2017年12月7日函发了《关于确定2017-2018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上下限的通知》(商政金函〔2017〕17号),规范缴存基数,确保职工合法权益。
(二)按照市政府的要求,2017年11月市直管理部进驻市政府政务服务大厅,解决了服务窗口滞后的问题,方便了缴存职工。
(三)2017年3月15日与建行商洛市分行签订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建设合作协议》,对住建部提出的基础数据标准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进行升级改造,系统于2017年11月10日正式上线运行,实现了三账合一、三账匹配、合规提取人不离柜,资金实时到账。12月21日以较高的分数通过住建部“双贯标”验收,信息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2017年市中心机关被授予市级文明单位称号;山阳管理部被授予市级文明标兵单位称号。
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