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检察院受理首起监委会移交职务犯罪案件
文章字数:312
本报讯4月3日,商州区检察院依法受理区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区殡葬管理所所长苏某某贪污、受贿案。该案系区检察院受理的首起由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的职务犯罪案件。
3月14日,区监察委员会依法对苏某某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4月3日调查终结,移送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在调查期间,区检察院派员提前介入,就收集证据、案件定性、适用法律和办案程序等方面提出建议,确保案件顺利移送检察机关。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区检察院高度重视,指派业务骨干办理,查明苏某某在担任原麻池河镇和杨峪河镇民政干部期间,贪污公款、收受贿赂,数额较大,区检察院遂依法对其决定逮捕,实现了司法程序与监察调查的及时有序衔接。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商州区检察院供稿)
3月14日,区监察委员会依法对苏某某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4月3日调查终结,移送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在调查期间,区检察院派员提前介入,就收集证据、案件定性、适用法律和办案程序等方面提出建议,确保案件顺利移送检察机关。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区检察院高度重视,指派业务骨干办理,查明苏某某在担任原麻池河镇和杨峪河镇民政干部期间,贪污公款、收受贿赂,数额较大,区检察院遂依法对其决定逮捕,实现了司法程序与监察调查的及时有序衔接。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商州区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