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帮办扶贫补助为由 两男子诈骗钱财获刑
文章字数:348
本报讯(张倩)近日,无业男子周某与刘某因合谋在商洛多地诈骗农民钱财被镇安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与一年三个月有期徒刑。
被告人周某曾因诈骗犯罪被判过刑。2015年,周某向朋友刘某提议两人合伙去商洛各地冒充干部骗人钱财,刘某欣然同意。二人遂于2015年3月至2017年5月期间流窜商洛市多县区,在医院门口与多位老人搭讪,以认识领导能帮忙办理低保、扶贫款等方式取得老人信任,后又以需给领导送礼为名,诈骗10老人共计现金26700元,所得赃款挥霍一空。
镇安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周某与刘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本案又是侵害农民利益的案件,遂从快将案件起诉至法院,法院经过审理后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大家:申请各项贫困补助均应依程序进行,切莫相信任何能“走后门”办理的谎言,以免扶贫资金没申请到,反而给自己造成财产损失。
被告人周某曾因诈骗犯罪被判过刑。2015年,周某向朋友刘某提议两人合伙去商洛各地冒充干部骗人钱财,刘某欣然同意。二人遂于2015年3月至2017年5月期间流窜商洛市多县区,在医院门口与多位老人搭讪,以认识领导能帮忙办理低保、扶贫款等方式取得老人信任,后又以需给领导送礼为名,诈骗10老人共计现金26700元,所得赃款挥霍一空。
镇安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周某与刘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本案又是侵害农民利益的案件,遂从快将案件起诉至法院,法院经过审理后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大家:申请各项贫困补助均应依程序进行,切莫相信任何能“走后门”办理的谎言,以免扶贫资金没申请到,反而给自己造成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