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深化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
文章字数:953
本报讯(代绪刚)今年以来,商南县继续推行河长制,分区分段夯实流域水环境管理主体责任,加强执法监管,有序推进丹江等流域水污染防治各项任务的落实,确保“一江清水”永续北供。
县上严格落实“10+3”企业取缔,向社会公开“10+3”企业已取缔清单,加强环境执法后督察,杜绝不符合产业政策且已关闭的工业企业死灰复燃。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制度,集中治理工业园区水污染,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独立的污水管网收集系统和处理系统,实现园区污水集中处置和达标排放,促进再生水利用。加快城区和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污水收集管网与污水处理设施同步建设,减少污水直排。
实施雨污分流改造,继续强化城中村、老旧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开展专项行动整治城市重点(黑臭)水体,对已建成的“七沟一河”污染治理工程,强化监管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指定专人定期检查、排查,一旦发现管道有堵塞或“跑冒”现象,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防止出现新的“黑臭”水体。规范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对污水处理厂污泥实现稳定化、无害化处理,确保脱水污泥基本得到妥善处置和利用。
实施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扎实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试点示范。推进有机肥代替化肥,在果园、茶园和农田推广环保技术模式,扩大有机肥推广面积,提高畜禽粪便资源利用。制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限期依法关闭或搬迁畜禽养殖禁养区内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县上以精准扶贫和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积极推进国家级和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示范镇和示范村创建。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力度,严格水源保护区周边区域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有序开展集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与评估,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加快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开展农村小型河流河道清淤疏浚、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和改水改厕等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实行“以奖促治”政策,逐步扩大农村环境综合连片整治范围,重点解决严重危害农村居民健康、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强化对已建成项目运行情况监督、管理,及时拨付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行经费,有效妥善处置农村生活垃圾与生活污水。
县上严格落实“10+3”企业取缔,向社会公开“10+3”企业已取缔清单,加强环境执法后督察,杜绝不符合产业政策且已关闭的工业企业死灰复燃。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制度,集中治理工业园区水污染,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独立的污水管网收集系统和处理系统,实现园区污水集中处置和达标排放,促进再生水利用。加快城区和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污水收集管网与污水处理设施同步建设,减少污水直排。
实施雨污分流改造,继续强化城中村、老旧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开展专项行动整治城市重点(黑臭)水体,对已建成的“七沟一河”污染治理工程,强化监管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指定专人定期检查、排查,一旦发现管道有堵塞或“跑冒”现象,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防止出现新的“黑臭”水体。规范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对污水处理厂污泥实现稳定化、无害化处理,确保脱水污泥基本得到妥善处置和利用。
实施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扎实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试点示范。推进有机肥代替化肥,在果园、茶园和农田推广环保技术模式,扩大有机肥推广面积,提高畜禽粪便资源利用。制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限期依法关闭或搬迁畜禽养殖禁养区内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县上以精准扶贫和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积极推进国家级和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示范镇和示范村创建。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力度,严格水源保护区周边区域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有序开展集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与评估,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加快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开展农村小型河流河道清淤疏浚、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和改水改厕等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实行“以奖促治”政策,逐步扩大农村环境综合连片整治范围,重点解决严重危害农村居民健康、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强化对已建成项目运行情况监督、管理,及时拨付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行经费,有效妥善处置农村生活垃圾与生活污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