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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4月2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柞水激励服务业快速发展
文章字数:376
  本报讯(李德林)日前,柞水县出台加快服务业发展扶持奖励暂行办法,对在推动全县服务业发展中做出积极贡献的有关单位、组织及相关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办法规定,县财政每年设立500万元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从培育壮大市场经营主体、鼓励服务企业品牌创建、引导商户集中经营管理、强化服务经济招商引资、鼓励服务平台创新发展、扶持新兴业态创新发展等六个方面支持服务业企业发展壮大,并对获得中、省荣誉以及达到一定规模的服务业企业,按照标准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补助或贴息。对全面完成服务业发展年度目标任务且年度考核位于前三名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排名情况分别一次性给予3万元、2万元和1万元的工作补助。
  该办法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支持服务业发展的扶持措施、奖励标准、申报程序和责任追究,将有效激发服务业发展动能,为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助推县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