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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4月2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五进花瓶子镇 稳妥化纠纷
——丹凤法院成功化解一起积怨三年的健康权纠纷案
文章字数:1456
  4月20日一大早,丹凤县人民法院审管办、信访办同志和庾岭法庭法官干警第五次来到花瓶子镇赵湾村,通过现场庭前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积怨颇深的健康权纠纷案。在花瓶子镇政府二楼会议室,原告及其代理人还很爽快的向法院和政府签写了息诉罢访承诺书。“感谢丹凤法院法官多次深入基层下乡办案,为老百姓排忧解难,不然为这起历时3年的纠纷,我们兄弟间、妯娌间还要把怨恨带进土里呢!”为表达感谢之情,原告的代理人、丹凤县花瓶子镇71岁的村民周建(化名,以下简称老周)紧紧握住办案法官的手久久不愿松开,激动地说着。
  花瓶子镇位于丹凤县东南部,距县城35公里。3月21日,因某回避事由,庾岭法庭接手了花瓶子镇赵湾村七旬妯娌间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案子一拿到手上,一看当事人年龄就让办案法官倒吸了一口凉气,这么大年龄了还打架,区区几百元药费原告竟诉称要求给2.6万元?再联系到回避事由,办案法官意识到这样的当事人不好调解,于是就先联系上了案件当事人。“我是老婆打架一案
  原告的全权代理人,我的双脚肿的走不了路,老婆胳膊摔坏了还要经常挂针,我们出不了门,希望人民法院能够可怜老百姓,委屈你们到我们村就地解决矛盾吧。”电话那头老周诉说着。
  庾岭法庭受理该案后,考虑到该案纠纷时间跨度大,当事人年龄都已上七旬且是亲兄弟和妯娌关系,为了将纠纷化解在当地,减少群众诉累,又能起到普法宣传的作用,庾岭法庭决定组织承办法官、书记员巡回办案,深入村组进行调解。
  3月21日上午,法庭一行人赶到现场,先到双方当事人家中了解情况。原、被告毗邻而居,日子过得看起来紧紧巴巴的,一说起案子,双方都很生气,不停向法官诉说着对方的种种不是。办案法官不厌其烦做好双方矛盾疏导工作,让他们有话直接给法庭说,不要相互打“嘴官司”,以稳定当事人情绪。为防止被告一方因为法庭立案了“想不通”,第二天,办案法官又专程上门进一步向双方当事人做了思想工作,明确告诉她们一定要遵守诉讼秩序,并请他们相信人民法院一定会稳妥处理纠纷,从法律角度会给他们一个明确说法的。3月26日,办案法官组织当事人到该村村委会进行调解,同时还邀请了村委会负责人、村民代表现场参与分析讨论。
  经过多方做工作,大家发现,原来发生纠纷的原因并不单单是因为被告打伤原告身体赔偿药费等损失这么简单,按原告的话说,因为法院在上次判决她打伤她嫂子(该案被告)那一案中,她不但赔了钱,还在去法庭打官司的路上摔坏了胳膊花了不少钱,因此原告心里的气一时难以消除。加之原告家中情况比较特殊,几个子女都常年在外打工不着家,原告老两口也因为常年有病,基本没有啥劳动能力导致家庭生活困难;再一个由于传统思想严重,原告认为其家目前所有的苦难都是源于其嫂子那次诉讼,故原告代理人坚持要求被告赔偿她损失2.6万元。该村负责人、村组组长多次与双方当事人协商,做思想工作均未成功,调解至此陷入僵局。
 如何能够做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本着既解决纠纷又能充分照顾到当事人的实际困难,以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呢?为此,4月13日,庾岭法庭法官干警再次到达纠纷现场,由承办法官进行征求意见,辅助人员分别行动,继续做当事人思想工作。就这样一直争论、协商、讨论,经过法官长时间的倾心调解、释法明理,终于将原告及其代理人的思想工作做通。4月20日,经庾岭法庭协调,在花瓶子镇、村、组干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在政府会议室,达成了对原告进行6000元经济补偿的一致协议,原告及其代理人自愿撤诉并写出息诉罢访承诺书。至此,一起持续了近3年的纠纷,终于在庭前调解中经过办案法官的不懈努力而成功得以化解。(刘雪琳 彭家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