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2018年05月0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遴选聘任法律顾问公告
文章字数:525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作用,根据《商洛市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向社会公开遴选聘任法律顾问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法律顾问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二)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享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专家应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从事法律教学、研究10年以上;律师应具有10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
  (四)爱业敬岗,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能按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完成交办的法律事务;
  (五)熟悉住房公积金政策及金融法律法规;
  (六)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执业律师还应当在三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要求
  有意愿竞聘的专家、律师请在2018年5月10日至21日内将《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律顾问报名表》以及相关职称、执业证书、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报送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
  联系电话:0914-2369267
  传真:0914-2369267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