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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5月2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司法有温度 救助暖民心
文章字数:471
  本报讯(董煜鹏)“感谢检察院,真心感谢你们对我娃的关心。”近日,一位未成年刑事被害人小茗(化名)在其父亲陪同下,来到洛南县检察院领到司法救助金后,连声向办案人员道谢,同时送上了一面锦旗,以表达他们的感激之情。
  小茗是一位涉世未深的未成年人,2016年在一次刑事犯罪中受到侵害,导致身心遭受严重创伤。案发后,由于被告人家庭经济特别贫困,尚未给付被害人任何经济赔偿,被害人父母为医治小茗所受伤害,多方举债筹款,导致被害人原本并不富裕的家庭陷入困境。
  5月初,洛南县检察院控申检察官在接访中获悉上述情况后,认为被害人的情形完全符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有关规定,立即主动作为,迅速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积极依职权开展司法救助,及时向被救助对象发放了5000元司法救助资金,同时对小茗进行了思想疏导和心理安抚,帮其树立信心,走出困境,重新开始美好生活。
  这是洛南县检察院办理的首例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该案的成功办理,不仅使未成年人感受到司法温暖和人文关怀,而且为今后办理类似案件,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更好化解社会矛盾积累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