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1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洛南全面实施河长制守护青山绿水
文章字数:741
  本报讯(刘卫锋 刘杰)今年以来,洛南县紧盯洛河、黄龙河等主要河段和非法采砂采石、破坏环境等突出问题,全面实施河长制,全力守护青山绿水。
  科学编制河库保护管理规划。环保、水务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开展污染源摸排工作,掌握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总量及分布状况,做好登记造册建档,形成“一河一档”,统筹考虑水资源条件和河库水环境承载能力,为科学编制全县河库水质现状和水质改善规划提供可靠依据。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有效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四项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积极实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严格入河库排污口监督管理,确保水资源清洁安全。
  加强河库源头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强主要河库源头、水源涵养地水环境保护,划定禁止开发范围,实现源头保护区“零排放”;加快水源涵养林建设,建立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快城镇水环境整治,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生态修复力度和河库湿地修复保护,确保河库源头和饮用水安全。
  强化水域岸线及采砂管理。开展河库水域岸线登记,依法划定河库及其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管理,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和行政许可;科学制定河道采砂规划,实行保护优先、总量控制和有序开采,完善采砂日常执法巡查制度,禁止超时超量超范围采砂和在河道内堆放采砂尾料或弃料,确保河岸和行洪等安全。
  加大水环境监管执法。严格监管执法,建立河库水域岸线检查制度和违法行为报告制度,强化日常监督和考核问责,积极开展河库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和擅自取水排污、倾倒废弃物等破坏河库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监管执法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