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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6月2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商洛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倡议书
文章字数:1133
  广大市民朋友们:
  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大举措,是造福于民、惠及百姓的民心工程,对于进一步提高我市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意义重大。创建文明城市不仅是为城市增添荣光,更是通过创建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更加优美、文明、和谐的工作生活环境。作为商洛市市民,我们既是文明城市的受益者,更是文明城市的建设者;我们有理由和义务为我们朝夕相处的城市梳妆打扮,更有信心和能力为我们生活的城市增光添彩。作为城市的主人,我们要积极投身到创建活动中来,共同维护“天蓝水碧地绿,干净整洁有序”的城市形象。为此,发出如下倡议:
  1.文明养成从我做起。“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城市的一员,我们有责任、有义务通过自己的文明行为,为自己带来愉悦,给别人带来温馨,为城市增添亮色。我们要从身边的点滴小事做起,自觉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养成爱学习、重礼仪、讲文明、守公德的良好习惯。
  2.团结友善从我做起。我们有幸共同生活、工作在这座美丽的城市,让爱心、善心与我们同在。“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在别人遇到困难时真诚关心,伸出援助之手,帮助他人,共同营造互相关爱、和谐美好的人际关系,做一名友善的商洛人。
  3.告别陋习从我做起。文明在口中,不说粗话脏话,不随地吐痰,不在设有禁烟标志的公共场所吸烟,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文明在手上,不损坏公物,不乱扔杂物,不乱贴滥画;文明在脚下,不乱穿马路,不踩踏草坪;文明在门前,搞好门前“三包”,保持环境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使我们的市容环境更加优美整洁。
  4.文明出行从我做起。“关爱生命,文明出行”是每一个市民的共同心声。树立文明交通意识,自觉维护交通秩序,文明礼让,和谐出行,驾车行路按标志标线,各行其道;行车不闯红灯,不违法变更车道,不争道抢行,不违法鸣喇叭,不酒后驾驶,不乱停乱放,形成“车让人让出一份文明,人让车让出一份安全,车让车让出一份秩序”的文明交通风尚。
  5.志愿服务从我做起。志愿服务是现代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奉献、友爱、相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欢迎您踊跃参加各类志愿者服务活动,奉献他人,快乐自己。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建设创新美丽幸福商洛,争做文明市民,争创文明城市,我们责无旁贷!您的形象就是我们这座城市的形象,您的一份热情,您的一份努力,您的一份辛劳,都会使我们的城市更美丽!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用我们的辛勤劳动和聪明智慧,为我们居住的家园更加美丽,为我们生活的环境更加美好和谐,作出应有的贡献。
  商洛是我家,创建文明城市靠大家,商洛将因您而更加美丽,您将因是商洛人而倍感自豪!
         商洛市创文办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