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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6月3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商州出台生态环保领域违纪违法快查严处办法
文章字数:451
  本报讯(王俊 张海芹)近日,商州区出台《商州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快查严处办法(试行)》,高悬利剑,严肃问责,助推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向纵深开展。
  《办法》规定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快查严处坚持“属地管理”原则,遵循“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开展工作。快查严处对象主要包括:商州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各镇办、村(社区)及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问题线索主要涵盖贯彻落实上级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调查处置、落实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或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措施不力等10个方面。
  《办法》规定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问题线索实行“绿色通道”,一律优先受理,快查严处。纪检监察部门两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置意见,制定工作方案,对简单的问题线索5个工作日内查结。对较为复杂的问题线索,在30个工作日内查结。案件审理部门5个工作日内审结,顶格处理。镇办纪委和区直派驻纪检组受理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一并实行快查严处,并及时向区纪委报告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