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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7月0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商洛高新区【八项承诺】优化营商环境
文章字数:416
    本报讯 为进一步贯彻中省市关于加强营商环境建设的新部署,有效落实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的新要求,确保正在开展的“十必须”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取得新成效,7月2日,商洛高新区召开党工委第五次会议,研究通过了优化营商环境“八项承诺”,通过以上率下转作风,把“营商环境提升年”创建活动引向深入。
  会上,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傅强带头在“八项承诺”公告牌上签名,班子成员、县级干部和所有部门单位负责人也都纷纷签名,郑重向辖区所有企业和服务对象作出承诺,接受企业和社会监督。这八项承诺是:不违规插手工程建设,不私自参与土地开发,不干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在企业从事营利活动,不接受企业赠送的财物,不向企业摊派费用,不插手企业间经济纠纷,不干预企业各类行政许可、资金借贷。
  签名承诺后,党工委、管委会向高新区80余家企业致公开承诺信,就“八项承诺”内容进行公示,全面接受企业监督,努力营造良好投资环境,加快国家级高新区创建步伐。(商洛高新区纪工委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