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用制度严管帮扶干部
文章字数:827
本报讯(见习记者 张雯靓 通讯员 毛浓林)镇安县采取有效措施,严管驻村工作队、镇办包村干部、村(社区)第一书记、村干部等县、镇、村三级“四支队伍”力量,确保干部尽锐出战,加快脱贫摘帽进程。
县上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选派相结合的办法,每个包扶部门或单位选派2-3名优秀干部驻村帮扶,驻村工作队长兼任第一书记,原则上由副科级以上干部担任。凡是部门单位选派不出的,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凡是组织选派干部不愿驻村的,一般干部年度考核不定等次,是后备干部的取消后备资格,是科级干部的予以免职或降级;对选派驻村的干部,一般干部直接确定为副科后备干部、副科干部直接确定为正科后备干部进行培养,正科干部直接确定为重用对象。全县共选派1067名优秀干部驻村扶贫攻坚。
县上规定党员干部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党徽、亮明身份、接受监督;所有干部必须吃农家饭、缴伙食费,不得聚餐饮酒、打牌娱乐;县级干部每周驻村工作不少于“一天一夜”,包户干部每周不少于“两天两夜”,驻村工作队员每周不少于“五天四夜”,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进一步拉近距离、增进感情、提升群众满意度。同时,抽调专兼职工作人员57人,组建“一办两组五队”,开展明察暗访,一周一督查,一月一通报。对发现的问题,按照《镇安县脱贫摘帽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责任追究,同一问题发现第一次的进行约谈并公开通报,发现第二次的诫勉谈话并给予相应处分,发现第三次的就地免职。2017年以来,共问责干部321人,其中对年度脱贫攻坚考核排名末位的1个镇、1个部门实行“一票否决”。
县上坚持选拔使用干部向脱贫攻坚一线倾斜,三年来,共提拔重用脱贫攻坚一线干部206人,占到提拔重用干部总数的68.4%。按规定足额落实第一书记工作经费1万元、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2万元、解决通讯费,每年拿出100万元,对驻村帮扶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已退二线自愿申请驻村帮扶的干部,每人每年给予1万元奖励。为所有驻村帮扶工作队员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按规定标准给予伙食补助,以减轻村上负担。
县上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选派相结合的办法,每个包扶部门或单位选派2-3名优秀干部驻村帮扶,驻村工作队长兼任第一书记,原则上由副科级以上干部担任。凡是部门单位选派不出的,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凡是组织选派干部不愿驻村的,一般干部年度考核不定等次,是后备干部的取消后备资格,是科级干部的予以免职或降级;对选派驻村的干部,一般干部直接确定为副科后备干部、副科干部直接确定为正科后备干部进行培养,正科干部直接确定为重用对象。全县共选派1067名优秀干部驻村扶贫攻坚。
县上规定党员干部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党徽、亮明身份、接受监督;所有干部必须吃农家饭、缴伙食费,不得聚餐饮酒、打牌娱乐;县级干部每周驻村工作不少于“一天一夜”,包户干部每周不少于“两天两夜”,驻村工作队员每周不少于“五天四夜”,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进一步拉近距离、增进感情、提升群众满意度。同时,抽调专兼职工作人员57人,组建“一办两组五队”,开展明察暗访,一周一督查,一月一通报。对发现的问题,按照《镇安县脱贫摘帽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责任追究,同一问题发现第一次的进行约谈并公开通报,发现第二次的诫勉谈话并给予相应处分,发现第三次的就地免职。2017年以来,共问责干部321人,其中对年度脱贫攻坚考核排名末位的1个镇、1个部门实行“一票否决”。
县上坚持选拔使用干部向脱贫攻坚一线倾斜,三年来,共提拔重用脱贫攻坚一线干部206人,占到提拔重用干部总数的68.4%。按规定足额落实第一书记工作经费1万元、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2万元、解决通讯费,每年拿出100万元,对驻村帮扶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已退二线自愿申请驻村帮扶的干部,每人每年给予1万元奖励。为所有驻村帮扶工作队员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按规定标准给予伙食补助,以减轻村上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