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着力提升脱贫攻坚战斗力
文章字数:908
本报讯(韩章慧)今年以来,丹凤县调动各种资源、拿出最大精力、派出最硬干部、整合各方力量、实行最严措施,切实把驻村队伍派强用好管实,全力打好这场输不起的硬仗。
精准派人组队,全县各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按照包村帮扶工作安排,针对村(社区)实际问题,结合部门工作职能,选派第一书记,组建驻村工作队。每个驻村工作队至少保证3人,深度贫困村和贫困户户数较多的村(社区)根据情况适当增加帮扶力量。坚持因村派人,把熟悉党群工作的干部派到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力不强的村;把熟悉经济工作的干部派到产业基础薄弱、集体经济脆弱的村;把熟悉社会工作的干部派到矛盾纠纷突出、社会发育滞后的村。发挥选派单位和驻村干部自身优势,帮助贫困村和贫困户解决脱贫攻坚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从严确定人选,坚持“好中选优、精锐出战”的原则,硬抽人、抽硬人,把最优秀、最硬朗的干部抽调到驻村(社区)第一书记岗位和工作队中,选派到脱贫攻坚一线。驻村干部必须具备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综合能力强、身体健康、在职在岗五项基本条件,县直机关从科级干部或科级(正、副)后备干部中选派;企事业单位从单位副职或中层干部中选派;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热爱农村工作、身体健康,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的非领导职务干部也可选派。驻村工作队员重点选派40岁以下优秀年轻干部。
规范驻村要求,每期驻村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两年,驻村工作结束时重新选派,本人自愿的可继续留任,出现缺员要及时补充。干部驻村期间不承担原单位工作,脱离原单位工作岗位,人事关系不变,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驻村党组织,参加组织生活,按规定缴纳党费。驻村干部不能胜任工作或因提拔任职、调离原单位、退休或辞去公职的、因病或特殊困难不能坚持驻村工作的,由派出单位或所在镇(街道)书面申请,经县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进行调整轮换。
强化力量整合,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开发局指导镇(街道)党委对辖区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镇(街道)包扶干部、村两委干部等帮扶力量进行统筹整合,由第一书记(工作队长)牵头做好帮扶工作,统一调配帮扶力量。镇(街道)包扶干部、村两委干部的年度考核等次,要征求第一书记(工作队长)的意见,实现工作一体安排、任务一体推进、考核一体捆绑、奖惩一体兑现。
精准派人组队,全县各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按照包村帮扶工作安排,针对村(社区)实际问题,结合部门工作职能,选派第一书记,组建驻村工作队。每个驻村工作队至少保证3人,深度贫困村和贫困户户数较多的村(社区)根据情况适当增加帮扶力量。坚持因村派人,把熟悉党群工作的干部派到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力不强的村;把熟悉经济工作的干部派到产业基础薄弱、集体经济脆弱的村;把熟悉社会工作的干部派到矛盾纠纷突出、社会发育滞后的村。发挥选派单位和驻村干部自身优势,帮助贫困村和贫困户解决脱贫攻坚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从严确定人选,坚持“好中选优、精锐出战”的原则,硬抽人、抽硬人,把最优秀、最硬朗的干部抽调到驻村(社区)第一书记岗位和工作队中,选派到脱贫攻坚一线。驻村干部必须具备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综合能力强、身体健康、在职在岗五项基本条件,县直机关从科级干部或科级(正、副)后备干部中选派;企事业单位从单位副职或中层干部中选派;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热爱农村工作、身体健康,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的非领导职务干部也可选派。驻村工作队员重点选派40岁以下优秀年轻干部。
规范驻村要求,每期驻村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两年,驻村工作结束时重新选派,本人自愿的可继续留任,出现缺员要及时补充。干部驻村期间不承担原单位工作,脱离原单位工作岗位,人事关系不变,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驻村党组织,参加组织生活,按规定缴纳党费。驻村干部不能胜任工作或因提拔任职、调离原单位、退休或辞去公职的、因病或特殊困难不能坚持驻村工作的,由派出单位或所在镇(街道)书面申请,经县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进行调整轮换。
强化力量整合,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开发局指导镇(街道)党委对辖区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镇(街道)包扶干部、村两委干部等帮扶力量进行统筹整合,由第一书记(工作队长)牵头做好帮扶工作,统一调配帮扶力量。镇(街道)包扶干部、村两委干部的年度考核等次,要征求第一书记(工作队长)的意见,实现工作一体安排、任务一体推进、考核一体捆绑、奖惩一体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