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督导检查我市司法试点工作
文章字数:951
本报讯近日,省司法厅基层工作指导处处长华文胜、正处级调研员高智顺一行3人来商督导检查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试点工作。
督导检查组先后到市司法局、商州区和山阳县进行督导检查,在市司法局听取了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市司法局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在全省动员会后及时召开党组会,传达省上会议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督导检查组现场查阅了市司法局的《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实施方案》《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流程图》和《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移送文书》,对市上制定细化的《实施方案》明确了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范围,对接流程和对接机制等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实施方案》事项规定明确,实际操作性强,切合基层工作实际。
商州区联合调委会作为商州区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的主力军,实施“一台两库三联动”的工作机制,以联合调委会为平台,组成50名专业技术人员的专家库和100名优秀人民调解员组成的调解员库,区财政每年预算100万元用于调解工作经费,办公条件优越,办公经费、办案补贴和调解员工资有保证。联合调委会主要调解区政府及工作部门指派或委托的纠纷;跨地区、跨部门、跨系统的纠纷;镇办、村(社区)调委会未能调解的纠纷;双方当事人主动到联合调委会申请调解的纠纷和调委会排查后主动介入的纠纷。两年以来,共处理信访矛盾纠纷案件21件,总赔偿额282.78万元。
山阳县印发了《关于在全县学习贯彻“枫桥经验”的实施意见》,并确定了城关街道办等6个单位为试点单位,开展“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积案攻坚深化年活动”,集中化解一批骨头案、钉子案。今年7月30日,山阳县信联办、司法局组织召开城关辖区信访积案攻坚活动推进会,通报了梳理汇总出的城关街办片区11件重点信访积案案情及下一步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安排。村级调委会设立说事评理会,将调委会调解矛盾纠纷的关口前移,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成效显著。督导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市的试点工作,认为我市重视试点工作行动迅速、试点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整体推进,成效显著。要求我市在试点工作结束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健全体制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和落实工作保障,将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作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一项长效机制,总结提升好、巩固落实好。(市司法局供稿)
督导检查组先后到市司法局、商州区和山阳县进行督导检查,在市司法局听取了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市司法局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在全省动员会后及时召开党组会,传达省上会议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督导检查组现场查阅了市司法局的《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实施方案》《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流程图》和《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移送文书》,对市上制定细化的《实施方案》明确了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范围,对接流程和对接机制等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实施方案》事项规定明确,实际操作性强,切合基层工作实际。
商州区联合调委会作为商州区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的主力军,实施“一台两库三联动”的工作机制,以联合调委会为平台,组成50名专业技术人员的专家库和100名优秀人民调解员组成的调解员库,区财政每年预算100万元用于调解工作经费,办公条件优越,办公经费、办案补贴和调解员工资有保证。联合调委会主要调解区政府及工作部门指派或委托的纠纷;跨地区、跨部门、跨系统的纠纷;镇办、村(社区)调委会未能调解的纠纷;双方当事人主动到联合调委会申请调解的纠纷和调委会排查后主动介入的纠纷。两年以来,共处理信访矛盾纠纷案件21件,总赔偿额282.78万元。
山阳县印发了《关于在全县学习贯彻“枫桥经验”的实施意见》,并确定了城关街道办等6个单位为试点单位,开展“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积案攻坚深化年活动”,集中化解一批骨头案、钉子案。今年7月30日,山阳县信联办、司法局组织召开城关辖区信访积案攻坚活动推进会,通报了梳理汇总出的城关街办片区11件重点信访积案案情及下一步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安排。村级调委会设立说事评理会,将调委会调解矛盾纠纷的关口前移,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成效显著。督导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市的试点工作,认为我市重视试点工作行动迅速、试点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整体推进,成效显著。要求我市在试点工作结束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健全体制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和落实工作保障,将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作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一项长效机制,总结提升好、巩固落实好。(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