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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9月1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柞水“四个到位”强化扶贫资金管理
文章字数:809
  本报讯(王炳锋)柞水县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充分发挥财政扶贫资金在脱贫攻坚中的引导保障作用,为脱贫攻坚奠定了坚实基础。
  完善工作机制,规范管理到位。针对扶贫资金审计暴露出的问题,深刻反思、举一反三,修订完善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政扶贫项目管理办法(暂行)》《进一步规范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办法。开展了镇办财政、扶贫干部和驻村“四支队伍”等扶贫资金项目管理使用专题培训,印发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政策汇编》7万余册,实现了政策宣传全覆盖,为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效益奠定了基础。
  坚持问题导向,整改落实到位。针对中省审计反馈问题,严格按照“资金一笔一笔审核”“扶贫资金零差错”和“八有”要求,找准症结、逐条整改,认真履行好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审计监督检查,管好用好每一笔资金,切实做到了整改一项、销号一项。聚焦扶贫政策执行、扶贫项目实施、扶贫资金落实“三大领域”,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扶贫审计反馈的突出问题找准查实,确保说而不做、整而不改、前改后犯等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聚焦过程监管,资金使用到位。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明确了部门及村级班子监管职责和报账程序,完成一批、报账一批、兑付一批;建立了全过程、全方位、公开透明、网格化的扶贫资金项目监管机制,推行扶贫资金安排使用公开、公示公告制,形成了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截至目前,2018年度中省市下达柞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完成进度达95%。
  加强项目管理,扶贫成效到位。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制定了《脱贫攻坚产业发展规划》《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产业发展规划》等规划,认真推行县、镇、村“三级”项目公示制,主动接受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持落实扶贫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四制”规定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县上定期深入项目现场进行督查、审查,确保了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