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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9月1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镇安核清兜底保障人口
文章字数:727
  本报讯(姚阳辉 赵国祥)为精准解决兜底户脱贫问题,镇安县综合运用有关社会救助政策,对兜底保障对象认定工作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和探索,在户分三类的基础上,精准施策、精准研判、精准兜底。全县认定纳入兜底保障4599户5187人,占全县农村总人口的2.1%。
  精准施策,明确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条件。在没有现成政策的前提下,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出台了《镇安县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条件》,将在册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和家庭无劳动能力的低保户纳入兜底脱贫对象。无劳动能力的低保家庭主要指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丧失劳动能力、没有自我发展能力、到2020年无法通过生产扶持和其他措施脱贫的困难家庭。
  精准研判,逐户开展无劳动能力家庭认定。认定工作分三步走,首先在行政村内进行,由“四支力量”共同在农村五保户、低保户中依据家庭人口实际劳动能力,入户核实基本信息,初步形成本村无劳动能力家庭花名册。其次在镇政府进行集中研判,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村干部、群众代表、业务干部等再次逐户逐人核实基本情况,依据认定条件,集体开展研判,再次核清该家庭成员有无劳动能力。最后由县兜底脱贫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抽调残联等相关业务干部,与镇办共同逐人逐户核实认定。针对认定过程中出现的难点,县民政局及时完善、细化了60岁以上老年家庭和因病、因残实际丧失劳动能力认定标准,让核查认定更具可操作性。
  精准兜底,让贫困家庭稳定脱贫。通过三级认定,该县最终纳入兜底保障特困供养人员3736户3825人,无劳动能力的低保家庭863户1362人。并在村、镇进行了公示,做到了“集体核查、集体签字、集体认定、集体负责”。对认定为兜底脱贫的家庭,在经济状况没有显著改观之前,继续享受相关兜底保障政策。镇安精准核定兜底脱贫人口,有效提升了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有力地助推了全县脱贫摘帽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