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敲定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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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近日,《山阳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出台,敲定八项重点任务,为进一步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理清了思路、明确了方向、明晰了部门职责。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将生态保护红线落实到相关地块,勘界定标,确保秦岭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构筑绿色生态屏障。构筑以天然林保护和恢复森林植被为核心的绿色生态安全屏障,采取封育保护、还林还草等措施,提高植被覆盖率,修复自然生态环境功能。到2025年,全县森林保护面积达到95%以上。
加强水资源保护。采取保护植被、涵养水源、水土流失治理等综合措施,切实维护生态平衡,防治水质污染,防止水资源枯竭,保证饮用水水源安全。到2020年,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60%以上,2025年,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75%以上。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到2020年,林业自然保护地面积占县国土比例不低于17%,确保95%以上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区以外60%的野生动植物重点栖息地得到有效保护,实现以物种保护为中心的保护途径向以生态系统保护为中心的途径转变。
加快生态环境治理。强化政府监督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综合治理水、土壤、大气、重金属等污染,集中储存、处置尾矿渣等废弃物,确保达标排放,切实减少和控制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对生态环境的损害。
大力发展绿色循环产业。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全力发展循环经济,严格项目准入,减少资源消耗,减少生态破坏,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
统筹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加强城乡建设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城乡规划和控制性详规的约束作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强化监督监测,加大执法检查,在保护区域内从严控制房地产开发,最大限度地减少建设活动对生态功能的破坏。
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入实施脱贫攻坚、公共服务等工程,努力增加贫困群众收入,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民生改善相协调。
加强水资源保护。采取保护植被、涵养水源、水土流失治理等综合措施,切实维护生态平衡,防治水质污染,防止水资源枯竭,保证饮用水水源安全。到2020年,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60%以上,2025年,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75%以上。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到2020年,林业自然保护地面积占县国土比例不低于17%,确保95%以上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区以外60%的野生动植物重点栖息地得到有效保护,实现以物种保护为中心的保护途径向以生态系统保护为中心的途径转变。
加快生态环境治理。强化政府监督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综合治理水、土壤、大气、重金属等污染,集中储存、处置尾矿渣等废弃物,确保达标排放,切实减少和控制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对生态环境的损害。
大力发展绿色循环产业。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全力发展循环经济,严格项目准入,减少资源消耗,减少生态破坏,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
统筹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加强城乡建设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城乡规划和控制性详规的约束作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强化监督监测,加大执法检查,在保护区域内从严控制房地产开发,最大限度地减少建设活动对生态功能的破坏。
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入实施脱贫攻坚、公共服务等工程,努力增加贫困群众收入,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民生改善相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