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施退耕还林助推脱贫攻坚
文章字数:599
本报讯(李靖静)新一轮退耕还林实施以来,市林业局坚持“三个结合”,即:与脱贫攻坚相结合,全面实行“双倾斜”;与产业发展相结合,确保退耕后“能增收”;与工程化实施相结合,务求造林成效“高标准”。2014年至2018年,我市共实施退耕还林面积46.8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46.4万亩、荒山造林0.4万亩,累计争取国家投资7.23亿元。
在工程规划上,优先重点将贫困村纳入规划范围,并根据退耕还林的需要,调整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做到应退尽退。在输血造血上,强化政策宣传,全面落实直补政策,增加退耕农户政策性收入。大力发展特色经果林、林下种养业,增加农户特别是贫困户经营性收入。针对农村缺劳力、缺资金、缺技术的问题,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统筹整合项目资金,实施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后续产业发展,最大程度释放产业扶贫效应。
脱贫攻坚战打响后,充分发挥退耕还林在全市脱贫攻坚和生态脱贫中的支撑作用,不断加大贫困地区的退耕还林力度,在计划任务下达时全面落实“双倾斜”要求,即退耕还林计划任务向深度贫困县(村)、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集中区域倾斜,助推脱贫攻坚工作,促使贫困群众增收致富。2018年,全市退耕还林计划任务12.5万亩,其中支持镇安县脱贫摘帽,倾斜下达镇安县4万亩,占全市年度总任务的近三分之一,仅造林种苗费和第一次兑现补贴已下达3600万元。截至8月底,全市共兑现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补贴资金7749万元,其中贫困户补贴资金1347.7万元,涉及贫困户9361户32905人,户均增收1440元。
在工程规划上,优先重点将贫困村纳入规划范围,并根据退耕还林的需要,调整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做到应退尽退。在输血造血上,强化政策宣传,全面落实直补政策,增加退耕农户政策性收入。大力发展特色经果林、林下种养业,增加农户特别是贫困户经营性收入。针对农村缺劳力、缺资金、缺技术的问题,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统筹整合项目资金,实施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后续产业发展,最大程度释放产业扶贫效应。
脱贫攻坚战打响后,充分发挥退耕还林在全市脱贫攻坚和生态脱贫中的支撑作用,不断加大贫困地区的退耕还林力度,在计划任务下达时全面落实“双倾斜”要求,即退耕还林计划任务向深度贫困县(村)、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集中区域倾斜,助推脱贫攻坚工作,促使贫困群众增收致富。2018年,全市退耕还林计划任务12.5万亩,其中支持镇安县脱贫摘帽,倾斜下达镇安县4万亩,占全市年度总任务的近三分之一,仅造林种苗费和第一次兑现补贴已下达3600万元。截至8月底,全市共兑现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补贴资金7749万元,其中贫困户补贴资金1347.7万元,涉及贫困户9361户32905人,户均增收14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