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三举措确保燃气行业安全运营
文章字数:550
本报讯(胡小龙 郭萌)近期,洛南紧跟省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步伐,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会议精神,着力规范燃气市场秩序,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坚决防范和遏制燃气行业安全事故发生。
严格隐患排查治理。对全县液化气经营企业和站点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燃气经营许可、气瓶充装许可、工商营业执照等经营手续是否齐全,特种设备、消防器材、避雷、静电接地等设施是否检验检测合格,各类设施运行、维护、保养是否良好,送气服务车辆手续是否齐全。
严格设备使用管理。对超出使用期限、检验不合格和国家明令淘汰的钢瓶,统一进行报废处理,严禁流入市场。严格规范液化气充装管理,严禁液化气经营企业为超出使用期限、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气瓶充装燃气。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运输、储存、销售液化气,杜绝瓶对瓶倒灌作业。同时,鼓励液化气经营企业积极利用物联网技术升级液化气充装设备,对液化气钢瓶实行电子标签管理,提升监督管理水平。
严格站点运营管理。对全县LNG、CNG、LPG加气站、供气站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规划、设计、建设、检验、验收等手续是否齐备,是否有稳定的气源,站内站外各种安全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各类设施是否完好,是否在检验期内。督促各站点按期进行压力容器、阀门仪表等检验检测,严查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燃气等违法违规行为。
严格隐患排查治理。对全县液化气经营企业和站点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燃气经营许可、气瓶充装许可、工商营业执照等经营手续是否齐全,特种设备、消防器材、避雷、静电接地等设施是否检验检测合格,各类设施运行、维护、保养是否良好,送气服务车辆手续是否齐全。
严格设备使用管理。对超出使用期限、检验不合格和国家明令淘汰的钢瓶,统一进行报废处理,严禁流入市场。严格规范液化气充装管理,严禁液化气经营企业为超出使用期限、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气瓶充装燃气。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运输、储存、销售液化气,杜绝瓶对瓶倒灌作业。同时,鼓励液化气经营企业积极利用物联网技术升级液化气充装设备,对液化气钢瓶实行电子标签管理,提升监督管理水平。
严格站点运营管理。对全县LNG、CNG、LPG加气站、供气站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规划、设计、建设、检验、验收等手续是否齐备,是否有稳定的气源,站内站外各种安全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各类设施是否完好,是否在检验期内。督促各站点按期进行压力容器、阀门仪表等检验检测,严查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燃气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