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路局五项措施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文章字数:908
本报讯(路宣)近年来,商洛公路局党委坚持以落实“两个责任”为载体,以推行“四个二”工作为抓手,大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全系统21个单位实现创建全省公路行业廉政文化示范点称号,3个单位被授予标兵单位。
在落实主体责任中,该局结合行业体制机制实际,明确了局领导班子对全系统、基层领导班子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各级党政一把手是相应层面管党治党的第一责任人,并把责任主体内容分解为组织领导、队伍建设、教育监督、正风肃纪、保证监督、示范表率六个方面;局纪委对全系统、基层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对本单位管党治党负监督责任,纪委书记、党支部书记是相应层面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并明确了监督、执纪、问责、自身建设四个方面的责任。为便于各方监督和追责问责,各单位设立了固定橱窗公示年度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目标任务和季度工作落实情况,建立了各级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干部履行监督责任两本《工作纪实台账》,在各方明确责任内容、切合实际制订履责时序表的同时,按季度填写履责情况和具体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实行履职尽责全过程痕迹化管理。
为确保主体责任落地生根,该局着力构建体系完整、程序闭合的监督链条。在组织监督方面,各单位一方面通过信息报送、书面报告、综合考核等形式,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主动听取工作指导意见、接受检查考核,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另一方面健全落实内部监督机制,改进督查方式、加强检查频次、完善配套制度,实现监督工作常态化、痕迹化。在群众监督方面,采取平时收集意见建议,定期组织职工群众、服务对象和行风监督员进行民主评议、问卷调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整改落实。
近年来,该局纪委不断健全完善重点督查、专项督查、分级督查和联合督查工作机制,坚持定期或不定期深入职工群众、服务对象、养护治超单位、企业化管理单位进行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交叉检查,对责任落实工作不力、公示不实、敷衍应付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通报批评、问责追究,对党委研判为一般格次的实施约谈,提高督查效力。通过实施“两追究”,倒逼基层领导班子和纪检监察组织切实增强担当意识,尽职尽责地抓好落实,确保各自管理的领域廉洁干净、风清气正。
在落实主体责任中,该局结合行业体制机制实际,明确了局领导班子对全系统、基层领导班子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各级党政一把手是相应层面管党治党的第一责任人,并把责任主体内容分解为组织领导、队伍建设、教育监督、正风肃纪、保证监督、示范表率六个方面;局纪委对全系统、基层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对本单位管党治党负监督责任,纪委书记、党支部书记是相应层面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并明确了监督、执纪、问责、自身建设四个方面的责任。为便于各方监督和追责问责,各单位设立了固定橱窗公示年度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目标任务和季度工作落实情况,建立了各级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干部履行监督责任两本《工作纪实台账》,在各方明确责任内容、切合实际制订履责时序表的同时,按季度填写履责情况和具体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实行履职尽责全过程痕迹化管理。
为确保主体责任落地生根,该局着力构建体系完整、程序闭合的监督链条。在组织监督方面,各单位一方面通过信息报送、书面报告、综合考核等形式,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主动听取工作指导意见、接受检查考核,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另一方面健全落实内部监督机制,改进督查方式、加强检查频次、完善配套制度,实现监督工作常态化、痕迹化。在群众监督方面,采取平时收集意见建议,定期组织职工群众、服务对象和行风监督员进行民主评议、问卷调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整改落实。
近年来,该局纪委不断健全完善重点督查、专项督查、分级督查和联合督查工作机制,坚持定期或不定期深入职工群众、服务对象、养护治超单位、企业化管理单位进行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交叉检查,对责任落实工作不力、公示不实、敷衍应付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通报批评、问责追究,对党委研判为一般格次的实施约谈,提高督查效力。通过实施“两追究”,倒逼基层领导班子和纪检监察组织切实增强担当意识,尽职尽责地抓好落实,确保各自管理的领域廉洁干净、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