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州全力抓好 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文章字数:864
本报讯(记者 柯岩)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陕西省开展“回头看”以来,商州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召开常委扩大会、常务会、推进会,深入学习中央及省市要求,对中央督察组交办信访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端正工作态度,明晰工作流程,严明工作纪律,举全区之力抓好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
近日,接到群众投诉:“商洛市商州区大荆镇西峪村凉水沟有一石料加工厂(属商洛志同实业有限公司所有),石料露天堆放,炸山采石,晚上偷偷生产,严重破坏山林,破坏生态。”商州区委常委、副区长李录虎立即带领国土商州分局、区安监局、区林业局、区环保局、大荆镇政府等相关人员组成调查组,对该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
经查,投诉人反映的是商洛市志同实业有限公司,建有30万吨石料加工生产线一条,于2017年底动工建设,今年10月17日投产。该企业采取破碎、筛分等工序生产建筑石料,原料为西商高速修建秦岭隧道的弃渣,无自有采石矿山,没有进行炸山采石。从商州区环保局执法检查情况看,该企业投产后,存在石料露天堆放、粉尘污染周边环境等问题。
11月13日,商州区环保局对该企业石料露天堆放,未采取围挡、覆盖等防尘措施问题立案查处,当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粉尘污染,限2018年12月底前整改到位,拟处罚11万元,并于11月17日向该企业下达了《查封决定书》,对其碎石、洗石生产线动力传输设备进行了查封。11月19日,商州区安监局要求该企业聘请专家实地勘察、制定合理安全的取渣方案并向安监部门备案,在方案未备案前不得开展生产,限今年12月15日前落实到位。
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交办的问题,商州区持续加强督察督办,坚持一个问题一个区级领导牵头、一套整改方案、一班人马落实、一套完整档案的“四个一”要求开展整改。区级领导、牵头单位及配合单位组成调查组进行现场核查,限期三日内上报查处报告及整改方案,严格按照整改时限完成整改任务。截至11月27日12时,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共交办商州区环境信访件21件,已办结并公示16件,其余正在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