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1版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04日 上一版  下一版
镇安扶贫超市搭起扶贫新平台
文章字数:1111
  本报讯(记者 汪瑛 通讯员 陈风军 刘家虎)11月21日,镇安县金台山景区的扶贫超市内,游客正在挑选腊肉、木耳等当地的特产。这是镇安县利用当地资源“试水”扶贫的新模式。
  今年以来,镇安县积极探索以购代捐消费扶贫模式,建立扶贫超市,搭建产销平台,帮助贫困村、贫困户销售土特产,增加贫困群众收入,尽快让贫困户实现脱贫摘帽。
  建立三级网络,搭建销售平台。在各村建立收购点,全县150个村(社区),每村指定一家村级专业合作社负责,以市场价格定点现金收购贫困群众生产的农产品,分类标注贫困户姓名、家庭情况及生产时间和产品数量,统一配送到镇办分拣站。在镇办建立分拣站,15个镇办分别指定一家扶贫工厂,对统一收购的贫困群众农产品,以户为单位进行简单的分级、加工、包装、打包,经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检测合格后,集中配送到县扶贫超市。在县城居民聚集区和各大景区建立扶贫超市,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统一结算。
  瞄准三大群体,拓宽销售渠道。针对市民、游客全面提供优质“农家土货”,由其自主选购,既满足了自身日常生活需求,又为贫困群众奉献了一份爱心。干部职工以购代捐,由县总工会牵头,依据相关福利发放规定,按全年7个节假日,每个节假日每人100元共700元的标准,引导干部职工到扶贫超市购买贫困群众农产品,各单位、机关食堂,统一采购扶贫超市农产品。爱心人士电商认购,借助“京东”“农村淘宝”等电商平台,在网上发布贫困群众的农产品信息,宣传推介、动员引导县外爱心人士自主认购,推进线上线下同步销售,减少中间环节,提高产品收益。
  出台三项举措,强化销售保障。统一标准保质量,生产环节由农业部门和驻村工作队负责指导贫困群众规范生产,确保农产品绿色、有机、无污染;监管环节由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农业等部门对初级农产品质量进行检测,严把市场准入关;销售环节由镇办、村两委会、驻村工作队负责详细标明所有农产品来源,进行溯源标识。实行补贴保运营,县扶贫局、县总工会、县农业局牵头负责扶贫超市的运营,对房租、物流和工人工资进行一定额度的补贴,减少中间差价,确保贫困群众以市场价销售农产品,最大限度增加收入。树立品牌保市场,教育引导贫困群众树立品牌意识,合理定价、明码标价、保质保量,让消费者购得满意、购得放心,让“产品”变“商品”,通过“特色产品”带动“特色产业”发展。
  除了让产品走出农村,扶贫超市还让贫困村的人“走进来”。收购点、分拣站、扶贫超市在人员用工招聘上,优先考虑周边贫困群众,为他们提供工作岗位。目前,镇安县在城区建立扶贫超市2个,在景区建立扶贫超市3个,帮贫困群众共销售板栗、核桃、木耳、香菇、腊肉、杂粮、土鸡蛋等农产品达1200多万元,有效地帮助贫困群众增加了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