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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12月2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山阳公安强力推进扫黑除恶
——扫黑除恶商洛公安在行动之一
文章字数:1051
  本报讯(王丹 江锋)今年以来,山阳县公安局坚持全面动员、广泛宣传,强化跟进工作措施,常态跟踪督导检查,实行红黑字通报和奖励机制,通过多项机制强力推进全县扫黑除恶工作收到显著效果。
  建立完善常态化制度化宣传动员机制。全县张贴“两通告”1万份,电视讲话两次,印发宣传画册两万份,悬挂标语650幅,通过微信、微博发布扫黑除恶通知通告、奖励办法70多条,阅读和转发量达50万多次。建立派出所黑恶线索摸排机制。该局要求定期对辖区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场所进行摸排,逐户发放并组织学习《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入户告知书》,从中发现深层次犯罪线索。对每条线索,都抽调民警组成核查组,由涉及的部门负责人、辖区派出所所长负责限期核查。建强涉黑涉恶警情研判机制。该县组建扫黑除恶专业队,全面收集汇总各类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和工作信息,对全县涉黑涉恶警情定期分析研判,拿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供局党委决策指挥。
  完善线索举报奖励制度。该局对今年以来侦破的涉恶案件及举报线索进行一次性表彰奖励,激发全县群众参与热情,激励公安民警办案积极性。目前已拿出4万元对提供案件线索的举报人和破案有功的民警进行了表彰奖励。完善部门行业联系制度。落实专人定期与监察委、民政、组织等职能部门联系,获取黑恶线索。山阳县公安局建立了公、检、法扫黑除恶会商研判机制,对重大疑难案件商请检、法两院提前介入、指导,为打击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建立领导包所、包案制度。该局由分管领导包抓自己分管部门和派出所的扫黑除恶工作,广泛听取基层建议和意见,收集黑恶犯罪线索。同时,明确涉恶犯罪集团的侦办由县局一把手挂帅,涉恶犯罪团伙的侦办由班子成员挂帅,组织精兵强将限期侦破。
  完善黑恶线索核查制度。明确线索核查责任主体,设定线索核查时限,强调黑恶线索核查由相关警种和派出所参与。目前,建立线索、案件、人员等6大类42种工作台账,全环节掌握、全要素收集,从而使扫黑除恶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开展。建立公检法扫黑除恶工作机制。加强与检法两院沟通联系,完善多层次、多渠道、多方式的交流协作、信息共享机制,协助收集固定证据,在个案认定上形成共识。同时,建立公检法扫黑除恶三级三长联席会议,确保黑恶案件办案质量和打击效果。
  建立涉黑涉恶案件督查督办制度。县局纪委、督察大队对每条黑恶线索进行督查、回访,对一些有影响的黑恶犯罪案件挂牌督办限期办结。目前,山阳县公安局共排查涉恶线索42条、查结36条,破获涉恶类刑事案件47起,抓获作案成员84人,成功摧毁恶势力犯罪集团两个、恶势力犯罪团伙4个,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