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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1月14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商洛高新区十项措施推进扫黑除恶
文章字数:1270
  本报讯(李向宝 张阳)近日,商洛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制定了“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十条措施”,着力推进活动深入开展。
  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省、市的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力以赴抓好工作落实。
  突出重点。紧扣中央确定的“十类黑恶势力”,全面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查摸底,分门别类、深挖细查,理出重点案件,重拳出击、依法严打,通过典型案例形成持续震慑,力争扫出气势、扫出威风。
  全面部署。各部门、单位要把惩治“蝇贪”与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腐败、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坚决查处横行乡里、欺压百姓、强揽工程、暴力敛财的党员干部,从严打击各类黑恶势力。
  传导压力。党工委与各部门、单位“一把手”签订目标责任书,将“扫黑除恶”作为年度重点目标任务,持续夯实责任,不断传导压力。
  加大宣传。利用宣传标语、横幅、宣传车、村组(社区)喇叭、政务公开栏,通过互联网、微信、微博、电视、报刊、广播等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扫黑隐患的良好氛围。
  拉网排查。各部门、单位结合日常工作,定期通过集中排查和暗访核查等方式对辖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和重点人员,坚持日常摸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打击行动奠定基础。
  举报奖励。通过公布举报电话、信箱和设立举报箱等方式,发现和收集涉黑涉恶等问题线索。对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3万元;对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犯罪集团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两万元;对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犯罪集团具体罪名起诉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对查证属实并以涉恶常见各类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2000元;其他应予以奖励的举报情形可酌情给予奖励。
  督查督办。对全区范围内有影响的重特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可以单独或联合挂牌督办或者派员督办。在督办过程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问题不追查、不报告、不移交的,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保护伞”惩治不力,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玩忽职守、失职失责,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的,要坚决追究相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重点筛查。在城区重点筛查各种涉及金融和交通、建筑、矿产领域和集贸市场、居民小区、娱乐场所的垄断经营、强栏工程、“黄赌毒拐骗”、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在农村地区重点筛查暴力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经济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横行乡里、扰乱破坏农村治安秩序或利用家族、宗族、宗教势力称霸一方、破坏基层换届选举、煽动农民闹事、组织策划群体上访的“村霸”“乡霸”。
  把握政策。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涉黑涉恶警情研判,建立完善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的会商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判、会商,研究解决扫黑除恶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经过努力,目前商洛高新区扫黑除恶取得阶段性成效。共摸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20多条,侦办全市督办案件1起,破获涉恶案件6起,打掉恶势力团伙1个,刑事拘留两人,取保候审1人,监视居住3人,有力震慑了各类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