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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1月2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商南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
文章字数:585
  本报讯(代绪刚)近日,商南县发布《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通告》,切实加强全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和疫木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林木种苗及木材市场经营秩序。
  据了解,商南县属于松材线虫病疫区,未经除害处理的松科植物属于疫木。县上要求各镇办切实担负起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主体责任,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枯死松树清理和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阻挠枯死松木清理和防治性松林采伐改造等防治工作,不得擅自捡拾、挖掘、采伐、运输、存放和利用疫木及其剩余物,被采伐的松木必须经过除害处理。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到松材线虫病疫区调运松类苗木、木材及其制品(含包装物)、半成品。确因建设需要,需调入松材及其制品的,必须事先向县林业部门申报,经审查同意后方可调入。调入时要接受检疫检查站现场检疫,并报县林业部门进行复检,必要时进行药物除害处理,发现疫木立即销毁。县林业部门在交通要道和县境重要出入路口设置检疫检查站,加强检疫执法,组织检疫执法人员依法对辖区内运输、加工和使用木材的企业和个人、旅游景区等场所进行检疫检验,建立和完善检疫备案机制,严防疫情扩散。要求被检查单位和个人主动配合、服从检疫检查。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借疫木采伐进行乱砍滥伐。擅自藏匿、偷运疫木以及非法经营、加工和利用疫木及其制品的,由县森林公安、林业部门依法处理,对引起疫情或引起疫情扩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