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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2月2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商州法院公开审理首例涉恶犯罪案件
文章字数:690
  本报讯(王倩玮)2月20日,商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程某某、刘某等4人涉嫌犯寻衅滋事罪一案,这是区法院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审理的首起公诉机关指控为恶势力犯罪的案件。案件由商州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刘远尧主审,在中国庭审直播网进行了全程视频直播。同时,还邀请市公安局商州分局、区检察院扫黑办部分成员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旁听庭审活动。
  据公诉机关指控,本案4名被告人与他人合伙在商州区未经注册成立了一家商务公司,该公司唯一业务就是向客户发放高额贷款。借款时,该公司在扣除大额的数据费、家访费、保证金、咨询费等费用后,要求客户向其出具远高于实际收到钱款数额的借条和收条,并在客户不能如期归还时,采取堵锁芯、往家中扔石头、用油漆在大门口喷绘“还钱”字样等恐吓他人的方式催要借款,形成恶势力,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秩序,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据此指控4名被告人犯寻衅滋事罪,要求法院依法判处。
  商州区法院受理该案后,严格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总体要求,在开庭前对本案案情进行了详细的研究,并针对此次庭审制定了相应的庭审预案。庭审中,控辩双方就案件焦点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并就本案的证据、事实以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发表了充分的意见。因本案犯罪事实较多,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
  这起案件的公开审理标志着商州区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已经步入审判环节,今后商州区法院将继续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快速判决,扎实做好涉黑涉恶案件的审判工作,从严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努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全面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