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进一步夯实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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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张力宏)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近日,市委办、市政府办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宣传《陕西省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热潮。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制定学习计划和宣传方案,党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党组会议要安排议题,集体传达学习。党委(党组)中心组要及时跟进,以专题的形式深化学习。要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宣传解读,通过开展学习会、宣讲会、研讨班、专题讲座等形式加强学习,切实做到学以促用、融会贯通。各级安委会要建立督查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实行清单化管理,持续跟踪问效。建立巡查考核通报机制,把学习宣传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巡查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作为检验各级各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依据,严格考核、定期通报。
通知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措施,切实做到全面履职尽责,严格贯彻落实相关硬性要求,充分运用“三项机制”,鼓励各级领导干部主动担当、履职尽责,共同推动落地落实。要以学习宣传贯彻为抓手,切实抓好全市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落实“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要按照我市《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确保改革目标如期实现;积极推进全市“六化”体制机制建设,并在全市重点行业领域进行推广应用;扭住全市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高危行业专项整治不放松,持续扎实开展大检查大整治,确保全市重点行业领域生产安全;坚持依法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认真开展打非治违,有效防范安全生产风险,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