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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3月0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青春无悔护山绿 甘洒热血铸忠诚
——追记因公牺牲的市森林公安民警赵招
文章字数:3616


   
  刘建国 本报记者 贾书章
  春回大地,万物复苏。商洛城乡山川又涌起兴林护绿的热潮,全市森林公安民警和林业人也追忆着执法办案因公牺牲的森林公安民警赵招青春无悔护山绿,甘洒热血铸忠诚的感人事迹……
  恪尽职守,英雄血洒办案路
  2018年6月12日,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指定商洛市森林公安局对“1·31”系列特大妨害动植物检疫、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依法侦查。市森林公安局6月22日成立专案组,从全市抽调森林公安民警组成8个办案组开展全案侦查。赵招同志担任第8办案组组长,主要负责山东、安徽、河南、江苏4省12条案件线索侦查和涉案犯罪嫌疑人抓捕。
  7月18日,赵招根据专案组安排,带领办案组两名同志,驾乘警务用车从商洛出发,奔赴山东省济宁、菏泽、日照市,河南省郑州、许昌、开封市和江苏省南京市进行侦查取证。时值盛夏酷暑,他们无畏无惧、风雨兼程,连续作战,历经17天、行程6000多公里,一举查明了山东济宁赵某芳、郑某欢、菏泽刘某立等11人涉嫌伪造买卖植物检疫证、木材运输证的犯罪事实。在南京查抄雍某琴伪造买卖证件窝点1个,依法扣押伪造的植物检疫证、木材运输证70多份、假印章1枚、作案电脑1台和手机7部,出色完成了预定侦查工作任务。
  8月4日9时许,赵招带领办案组两名同志,从河南省开封市出发,前往西峡县重阳镇调查刘某某、李某某在专案主犯游某某处收购木屑使用的40多份木材运输证情况。警车沿沪陕高速行驶到西峡县境内,14时55分,因紧急避险撞断高速公路右侧护栏向沟内冲去,在交通事故发生瞬间,坐在副驾驶位置的赵招用身体保护了驾驶员,但赵招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不幸因公牺牲。他为自己深爱的护绿兴林事业抛洒热血、为森林公安执法打击涉林犯罪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赵招牺牲后,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专门发来唁电表示哀悼。省、市森林公安局为其申报英模的报告已报国家森林公安局。市林业局、省森林公安局相继发出《关于向赵招同志学习的决定》,号召在全市林业系统、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开展学习赵招同志英雄事迹的活动。充分肯定了赵招同志这个全市林业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的爱岗为民、忠诚英勇、敬业奉献精神和新时代陕西森林公安事业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是新时代森林公安机关忠实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杰出代表。
  爱岗敬业,强化素质抓业务
  1981年2月1日,赵招出生于商洛市商州区。2003年10月,他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林学系毕业,通过国家公务员招考进入市森林公安局。从此,他把森林公安工作当作自己为之奉献一生的事业,无论在哪个岗位,始终爱岗敬业,无悔奉献。
  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他一入警,从事综合办公和政工岗位工作。由于局里警力不足,他又要参加重大执法办案活动,他边学边干,很快适应工作,常常加班加点到深夜。尽管业务工作任务繁重,他始终将政治学习放在突出位置,加强学习修养,积极要求进步,锻炼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组织培养下很快加入党组织。2012年和2015年,被市林业局直属机关党委评为“红星党员”和“优秀党员”,受到表彰奖励。他在学习钻研业务方面,通过参加培训、自学、向办案经验丰富的老民警学习、与地方公检法人员探析疑案和在办案实践中不断摸索总结,业务素质快速提高,成为全市森林公安办案的行家里手。
  岗位变动,尽心尽责奉献不停。2015年4月,他因工作成绩突出,被提拔为市森林公安局刑侦(治安)大队副教导员,主管大队法制和民警思想政治工作。他尽职尽责,率先垂范,为提高森林公安办案质量作出了突出贡献。先后主持拟定了《商洛市森林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实施办法》《关于规范森林公安机关主要涉林案件案由名称的意见》《商洛市森林公安机关案卷规范》《涉案财物管理规定》《错案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等工作规范,完善了全市森林公安执法规范和制度。他与大家讨论、修改形成建议意见,提请市政府发布《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非法狩猎的通告》《商洛市森林高火险期高火险区禁止林区野外用火通告》和提请市公安局授权市森林公安局查处非法野外用火行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审批行政拘留权限等,明确了全市狩猎区、狩猎期及禁用的工具和方法,为办理非法狩猎案和防火期野外违章用火案件打下法制基础,有力推进了全市森林公安法制建设。同时,狠抓建立健全个案审核把关制度,推行森林公安办案单位、法制部门、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个案四级审核把关和执法质量办案单位月评、县区局季评、市森林公安局每半年集中考评工作机制,有效提升了执法办案质量。2010年至2017年,市森林公安局连续8年被省森林公安局授予全省执法质量考评优秀单位。在他悉心指导和各方共同努力下,商南县森林公安局被评为全国森林公安系统信息化建设示范单位。2013年,赵招同志被市森林公安局评为信息宣传工作先进个人,荣获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大调研、大讨论”优秀调研报告二等奖,2015年、2016年被市林业局评为先进个人。2016年9月,他晋升为教导员,授予三级警督警衔。
  清廉执法,严格公正护绿色
  清廉执法树形象。2015年6月,在办理特大网络贩卖野生动物案件中,赵招在广东省抓捕犯罪嫌疑人张某成时,扣押了其倒卖蟒蛇的账本。张某成的亲属赶到赵招住的宾馆,将装在纸袋的3万元现金送到他手上,试图让他放过张某成并退还账本。面对金钱诱惑,他义正词严地回绝了对方的无理要求。此后,根据账本上记载的内容,他带领专案组民警深入侦查,查明了张某成非法收购出售20多条蟒蛇的犯罪事实,并将张某成抓获归案,依法判处10年有期徒刑。
  不徇私情严执法。2017年8月,涉嫌非法占用40多亩林地的犯罪单位商州区某公司被市森林公安局立案侦查,该公司主要负责人是赵招一个重要亲属的朋友,就托他的这位亲属来说情,还送了5万元现金和礼品,想让他从中周旋将案件行政处罚。赵招知其来意后说:“你拿东西来我家,是对我的贬低。我要放他一马,我自己就得进去,你不忍心让我走这条路吧!”尽管言语不多,却毫无商量的余地,他的这位亲属悻悻而去。3个月后,这名公司负责人因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刑,他这个亲属从此再也没上过他家的门。
  这样的事例不胜枚举。正如赵招同志常说的:“要做一名合格的森林公安民警,首先要清正廉洁,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他是这样说的,也在这样做的。他用实际行动践行着“权势面前不弯腰、阻力面前不退缩、金钱面前不动心、原则面前不让步”的诺言,树立了新时代森林公安人民警察清廉执法良好形象。
  严格执法护绿色。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确保林区社会秩序稳定,是森林公安机关的首要任务。一直以来,赵招凭着自己爱绿护绿的满腔热情,过硬的政治业务素质,先后协调组织和参加了“春雷行动”“利剑行动”“飓风行动”等一系列严打专项斗争,主办了一个又一个不可撼动的铁案。2014年9月至2016年3月,他作为主要办案人之一,参与侦破了网络系列特大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带领办案民警辗转陕西、北京、天津等25个省区市,累计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62名,查明其非法倒卖国家一、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共1082条(只),涉案价值1085.8万元的犯罪事实,并向12个省森林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38条、破获案件20多起。商州区、商南县人民法院分别以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依法判处杨某某等62名被告人12年—9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起系列案件,是目前全国森林公安机关破获的通过互联网实施蟒蛇类野生动物涉案地域最广、到案犯罪嫌疑人最多的一起特大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从不同角度,对案件侦破工作专题报道。一起起案件的成功破获,彰显了森林公安执法权威,维护了国家法律尊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赵招在案件侦破过程中,既做指挥员,又是战斗员,发挥了重要作用。从警15年以来,他先后参与侦破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400多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00多名,为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作出了突出贡献,多次被省森林公安局、市林业局、市公安局表彰奖励,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个人受到表彰奖励,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
  他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对家人却有很多愧疚。两个幼小的儿子大多都是妻子一个人照顾,父母长期有病,家里经济困难,但他从来未对组织提出任何要求。2017年10月的一天,他母亲跌倒造成尾骨骨折,而他接到了紧急办案任务,只好将母亲送到医院后托付亲戚前来照顾。2018年7月18日,在办理“1·31”案件出发时,他父亲因心脏病正在住院治疗,面对期待亲情护理的父亲,他在病榻前向父亲承诺,一周办完案件后就请假来医院陪护,然而,谁知他这一去却成了永别。
  赵招就是这样,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用自己的忠诚智勇和实际行动,以其人民警察钢铁般坚强意志,义无反顾地捍卫着法律的尊严,铸造着打击犯罪的坚强盾牌,呵护着生态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诠释着一名共产党员忠诚担当的英雄本色,用靓丽的青春和生命展现了新时代共产党人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成为新时代森林公安民警清廉严格公正执法的优秀楷模。
  丹江滔滔颂英模,青山巍巍慰忠魂。赵招同志,全市森林公安民警和林业人时刻怀念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