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报告》
文章字数:2970
(上接第一版)
(二)始终坚持高位推动,党政“一把手”亲自抓。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每年都出席全省“千万工程”工作现场会,明确要求凡是“千万工程”中的重大问题,地方党政“一把手”都要亲自过问。浙江省历届党委和政府坚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把手”责任制,成立由各级主要负责同志挂帅的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一次全省高规格现场推进会,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到会部署。全省上下形成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省委省政府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为群众办实事内容,纳入党政干部绩效考核和末位约谈制度,强化监督考核和奖惩激励。注重发挥各级农办统筹协调作用,发展改革、财政、国土、环保、住建等部门配合,明确责任分工,集中力量办大事。
(三)始终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浙江省注重规划先行,从实际出发,实用性与艺术性相统一,历史性与前瞻性相协调,一次性规划与量力而行建设相统筹,专业人员参与与充分听取农民意见相一致,城乡一体编制村庄布局规划,因村制宜编制村庄建设规划,注意把握好整治力度、建设程度、推进速度与财力承受度、农民接受度的关系,不搞千村一面,不吊高群众胃口,不提超越发展阶段的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针对不同发展阶段的主要矛盾问题,制定针对性解决方案和阶段性工作任务。不照搬城市建设模式,区分不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分区域、分类型、分重点推进,实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协调发展。
(四)始终坚持有序改善民生福祉,先易后难。浙江省坚持把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从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环境脏乱差做起,到改水改厕、村道硬化、污水治理等提升农村生产生活的便利性,到实施绿化亮化、村庄综合治理提升农村形象,到实施产业培育、完善公共服务设施、美丽乡村创建提升农村生活品质,先易后难,逐步延伸。从创建示范村、建设整治村,以点串线,连线成片,再以星火燎原之势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探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新路子,实现了从“千万工程”到美丽乡村、再到美丽乡村升级版的跃迁。
(五)始终坚持系统治理,久久为功。浙江省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充分发挥规划在引领发展、指导建设、配置资源等方面的基础作用,充分体现地方特点、文化特色,融田园风光、人文景观和现代文明于一体。坚决克服短期行为,避免造成“前任政绩、后任包袱”。推进“千万工程”注重建管并重,将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同步抓实抓好。坚持硬件与软件建设同步进行,建设与管护同步考虑,通过村规民约、家规家训“挂厅堂、进礼堂、驻心堂”,实现乡村文明提升与环境整治互促互进。
(六)始终坚持真金白银投入,强化要素保障。浙江省建立政府投入引导、农村集体和农民投入相结合、社会力量积极支持的多元化投入机制,省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市级财政配套补助、县级财政纳入年度预算,真金白银投入。据统计,15年来浙江省各级财政累计投入村庄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的资金超过1800亿元。积极整合农村水利、农村危房改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各类资金,下放项目审批、立项权,调动基层政府积极性主动性。
(七)始终坚持强化政府引导作用,调动农民主体和市场主体力量。浙江省坚持调动政府、农民和市场三方面积极性,建立“政府主导、农民主体、部门配合、社会资助、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建设机制。政府发挥引导作用,做好规划编制、政策支持、试点示范等,解决单靠一家一户、一村一镇难以解决的问题。注重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从“清洁庭院”鼓励农户开展房前屋后庭院卫生清理、堆放整洁,到“美丽庭院”绿化因地制宜鼓励农户种植花草果木、提升庭院景观。完善农民参与引导机制,通过“门前三包”、垃圾分类积分制等,激发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贴近农村、贴近农民优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市场主体参与。同时,通过宣传、表彰等方式,调动引导社会各界和农村先富起来的群体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推动的大格局。
三、深入学习浙江经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意见建议
2018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呈现良好态势。但工作中仍然存在责任有待压实、工作进展不够平衡、形式主义不同程度存在、农民内生动力激发不够、资金投入缺口较大等问题。下一步,要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为突破口和新动力,有力有序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断谱写美丽中国建设新篇章,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广泛开展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活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舆论宣传和经验交流,进一步增强各地区各部门抓好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突出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整治提升等重点,尽快将工作部署从规划示范转到全面推开上来,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扎实的行动,确保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
(二)落实推进机制,合力攻坚克难。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发挥好牵头作用,统筹协调工作推进和政策支持。各有关部门按照分工方案,加强协同配合,积极主动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工作。落实好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强化“五级书记”特别是县乡村党组织书记抓落实责任。加强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督促指导和调研评估,实行通报和末位约谈制度,切实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注重规划引领,加强分类指导。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指导、推动和支持各地抓紧编制好村庄布局和建设规划,做到一张蓝图绘到底。合理规划村庄类别,明确不同的规划建设标准和要求。充分考虑农村差异性,实行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鼓励地方探索创造。把村庄道路、污水和垃圾处理、饮水安全工程等设施建设纳入相关专项规划。分类别、分年度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从解决农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环境脏乱差问题入手,由易到难、循序渐进,组织开展以治理村庄脏乱差为重点的全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
(四)完善投入机制,创新扶持政策。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建立健全政府、农村集体和农民、社会力量多元投入机制。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聚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任务,加大投入力度。抓紧出台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的政策性意见,所筹资金可重点安排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引导和调动农民主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改善自己的生产生活环境。鼓励地方整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资金项目,最大程度发挥使用效益,同时切实防止增加地方政府债务。坚持建管结合,健全农村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激发市场活力,鼓励引导科研单位和企业,研发推广一批符合农村实际、简单实用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技术、工艺和产品。
(二)始终坚持高位推动,党政“一把手”亲自抓。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每年都出席全省“千万工程”工作现场会,明确要求凡是“千万工程”中的重大问题,地方党政“一把手”都要亲自过问。浙江省历届党委和政府坚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把手”责任制,成立由各级主要负责同志挂帅的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一次全省高规格现场推进会,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到会部署。全省上下形成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省委省政府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为群众办实事内容,纳入党政干部绩效考核和末位约谈制度,强化监督考核和奖惩激励。注重发挥各级农办统筹协调作用,发展改革、财政、国土、环保、住建等部门配合,明确责任分工,集中力量办大事。
(三)始终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浙江省注重规划先行,从实际出发,实用性与艺术性相统一,历史性与前瞻性相协调,一次性规划与量力而行建设相统筹,专业人员参与与充分听取农民意见相一致,城乡一体编制村庄布局规划,因村制宜编制村庄建设规划,注意把握好整治力度、建设程度、推进速度与财力承受度、农民接受度的关系,不搞千村一面,不吊高群众胃口,不提超越发展阶段的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针对不同发展阶段的主要矛盾问题,制定针对性解决方案和阶段性工作任务。不照搬城市建设模式,区分不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分区域、分类型、分重点推进,实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协调发展。
(四)始终坚持有序改善民生福祉,先易后难。浙江省坚持把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从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环境脏乱差做起,到改水改厕、村道硬化、污水治理等提升农村生产生活的便利性,到实施绿化亮化、村庄综合治理提升农村形象,到实施产业培育、完善公共服务设施、美丽乡村创建提升农村生活品质,先易后难,逐步延伸。从创建示范村、建设整治村,以点串线,连线成片,再以星火燎原之势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探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新路子,实现了从“千万工程”到美丽乡村、再到美丽乡村升级版的跃迁。
(五)始终坚持系统治理,久久为功。浙江省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充分发挥规划在引领发展、指导建设、配置资源等方面的基础作用,充分体现地方特点、文化特色,融田园风光、人文景观和现代文明于一体。坚决克服短期行为,避免造成“前任政绩、后任包袱”。推进“千万工程”注重建管并重,将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同步抓实抓好。坚持硬件与软件建设同步进行,建设与管护同步考虑,通过村规民约、家规家训“挂厅堂、进礼堂、驻心堂”,实现乡村文明提升与环境整治互促互进。
(六)始终坚持真金白银投入,强化要素保障。浙江省建立政府投入引导、农村集体和农民投入相结合、社会力量积极支持的多元化投入机制,省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市级财政配套补助、县级财政纳入年度预算,真金白银投入。据统计,15年来浙江省各级财政累计投入村庄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的资金超过1800亿元。积极整合农村水利、农村危房改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各类资金,下放项目审批、立项权,调动基层政府积极性主动性。
(七)始终坚持强化政府引导作用,调动农民主体和市场主体力量。浙江省坚持调动政府、农民和市场三方面积极性,建立“政府主导、农民主体、部门配合、社会资助、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建设机制。政府发挥引导作用,做好规划编制、政策支持、试点示范等,解决单靠一家一户、一村一镇难以解决的问题。注重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从“清洁庭院”鼓励农户开展房前屋后庭院卫生清理、堆放整洁,到“美丽庭院”绿化因地制宜鼓励农户种植花草果木、提升庭院景观。完善农民参与引导机制,通过“门前三包”、垃圾分类积分制等,激发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贴近农村、贴近农民优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市场主体参与。同时,通过宣传、表彰等方式,调动引导社会各界和农村先富起来的群体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推动的大格局。
三、深入学习浙江经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意见建议
2018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呈现良好态势。但工作中仍然存在责任有待压实、工作进展不够平衡、形式主义不同程度存在、农民内生动力激发不够、资金投入缺口较大等问题。下一步,要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为突破口和新动力,有力有序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断谱写美丽中国建设新篇章,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广泛开展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活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舆论宣传和经验交流,进一步增强各地区各部门抓好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突出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整治提升等重点,尽快将工作部署从规划示范转到全面推开上来,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扎实的行动,确保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
(二)落实推进机制,合力攻坚克难。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发挥好牵头作用,统筹协调工作推进和政策支持。各有关部门按照分工方案,加强协同配合,积极主动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工作。落实好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强化“五级书记”特别是县乡村党组织书记抓落实责任。加强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督促指导和调研评估,实行通报和末位约谈制度,切实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注重规划引领,加强分类指导。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指导、推动和支持各地抓紧编制好村庄布局和建设规划,做到一张蓝图绘到底。合理规划村庄类别,明确不同的规划建设标准和要求。充分考虑农村差异性,实行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鼓励地方探索创造。把村庄道路、污水和垃圾处理、饮水安全工程等设施建设纳入相关专项规划。分类别、分年度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从解决农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环境脏乱差问题入手,由易到难、循序渐进,组织开展以治理村庄脏乱差为重点的全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
(四)完善投入机制,创新扶持政策。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建立健全政府、农村集体和农民、社会力量多元投入机制。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聚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任务,加大投入力度。抓紧出台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的政策性意见,所筹资金可重点安排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引导和调动农民主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改善自己的生产生活环境。鼓励地方整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资金项目,最大程度发挥使用效益,同时切实防止增加地方政府债务。坚持建管结合,健全农村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激发市场活力,鼓励引导科研单位和企业,研发推广一批符合农村实际、简单实用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技术、工艺和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