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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3月1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商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文章字数:885
  本报讯(李一峰)近年来,我市牢固树立消费者至上、依法行政、服务发展和社会共治的理念,突出消费者主体地位,激发经营者内生动力,整合社会各方力量,借助五个平台,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构建消费投诉平台。以12315、12365、12331电话为基础,各级消费(申)投诉举报中心、消协办公室为辅的接收、受理、转办平台,做到有诉必接、热情服务、准确解答。2018年仅12315中心受理咨询投诉举报1935件,其中解答咨询1168件。
  完善消费调处平台。以市县各级消费者协会、消保科室,大型商超、旅游景点、镇村组消费者投诉站(点)、农村基层调解组织为基础,建好调解平台。持续做好培训和消费纠纷调处工作,两年来,对消费法律法规、投诉举报处理技巧和12315全国互联网平台业务系统操作进行了3次培训,提高基层业务人员及时高效处理好消费者投诉举报的工作能力。2018年全市共受理处理投诉举报767件,调处率为99.3%,挽回经济损失71万元。
  创建联席会议平台。2017年以来,市政府成立31个部门组成的放心消费联席会议,进行了工作安排、培训,根据不同的职能分工,充分发挥政府保护、部门保障、行业自律、督导引导、协作维权等作用。各县区已经全部建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联席会议、情况通报、联合检查、信息报送等工作制度,为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拓展检验检测平台。2018年加强产品商品抽检,流通消费领域投入30多万元,对服装、运动鞋、消防产品等160组流通领域商品进行抽检,生产领域抽检水泥、眼镜、食品、电线电缆等69家企业73批次产品,合格率98.63%,对不合格产品下架处理,并向社会公示抽检结果。“计量惠民”显实效,检定计量器具9155台(件)。
  巩固打假治劣平台。认真开展商品质量监管,查处违法行为,维护公平交易,保护消费者权益。2018年,开展了10多次打假治劣活动,检查公共服务行业单位429户,立案查处案件51件,没收假冒劣质电线、电器、酒类等商品价值10万多元。在全市开展了打传集中整治行动,打击取缔传销窝点73个,解救被骗人员32人,遣散传销人员487人,查处违法广告案件8起,商标侵权案件23件,检查锅炉、电梯等特设使用单位285家2243台(辆),查处安全隐患149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