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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3月1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洛南全面落实河长制改善水生态环境
文章字数:709
  本报讯(姚渤潮)今年以来,洛南全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和中央、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重要决策部署,落实属地责任,健全长效机制,切实加强水生生物及鸟类保护工作,保障水生态环境持续向好,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
  开展联合行动。由县公安局牵头,县林业、水利等部门参与,从1月24日至4月底,在洛河、禹坪河、沙河等主要河流河段,组织开展百日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特别是针对群众举报案件,做到必查必办。
  狠抓部门协作。县水利局负责全县打击电鱼、毒鱼执法工作,强化渔业法律法规宣传,指导规范执法,为属地管理依法打击提供法律支持。县公安局负责依法处置阻挠、抗拒涉渔执法人员,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查处生产、销售电鱼工具,销售毒鱼、死鱼违法行为。县林业局负责开展打击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鸟类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药销售监管工作,凡销售的各类农药,包括鱼藤酮、鱼藤精、灭扫利等,实行个人信息实名登记备案制度。各相关部门和镇办加强协同配合,切实提高整治工作成效。
  营造良好氛围。各镇办组织召开村、组动员会,坚持正面宣传,申明政令。县公安局、水利局、林业局联合印发《关于严厉打击炸鱼、电鱼、毒鱼等非法捕鱼行为和非法捕猎鸟类的通告》,在新闻媒体发布,将公告张贴于各行政村街道、集市和城乡主要路口,着力营造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
  强化社会监督。鉴于全县河、湖、库、塘、渠分布点多面广,打击非法电鱼、毒鱼、捕猎鸟类专项行动要紧紧依靠群众,充分发动群众,发挥好社会监督作用。各镇办及时设立举报电话,接到举报由河长制属地管理单位镇村先行处置。对接报后推诿扯皮或玩忽职守的,经查属实且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