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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3月14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以强有力的措施推进脱贫攻坚专项整治
文章字数:1164
  本报讯(王信)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以强有力的措施推进专项整治,不断提升脱贫攻坚质量和水平。
  提高站位抓整改。市纪委成立整改工作专班,由3名副书记分别担任综合协调、审查调查、监督检查工作组长,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推进落实。严格对标省纪委监委确定的9项24条整改措施,坚持举一反三、落细落小,按照“个性问题立行立改、共性问题专项治理”的思路,研究确定的19条整改措施,对责任领导、牵头室部、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进行了明确。在扎实推进自身整改的同时,将巡视反馈问题覆盖至市县镇三级。3月初,市纪委各常委分别带队赴县区督导检查一季度专项治理工作进展,要求县区纪委在3月底前消除直查直办“零查处”,浓厚了巡视整改的良好氛围。
  强化措施推治理。坚持从政治高度深入开展作风问题集中整治,紧盯重点岗位和关键少数,对扶贫项目申报、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一批了之、一拨了之”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查处。畅通线索来源渠道,持续推行扶贫监督“连心卡”、有奖举报奖励、问题线索月报等制度,对“八办三组”职能单位连续2个月“零报告”的专题分析研判、连续3个月“零报告”的实行重点约谈,必要时启动问责程序。全面实行“政治巡察+扶贫巡察+机动巡察”工作模式,推行监督对象、目标任务、问题督办、成果运用等“八个联动”,深入全市16个单位开展2轮次联动巡察,不断放大巡察监督聚集效应。发挥各级纪委监委“示范引领”和“主力军”作用,市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室每年至少查办不少于2起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对县区纪委连续2个月“零查处”进行督促提醒,连续3个月“零查处”的实施约谈。县区纪委要统筹力量开展拉网式排查,确定一定数量“问题重点村”,提级办理,直查直处。针对向扶贫“奶酪”伸黑手的基层“微腐败”问题,坚持每月重点梳理一批、研判一批、督办一批。县镇纪委对查处的镇村干部违纪问题在媒体通报曝光的同时,到其所在镇村进行现场通报,深化警示教育。对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和系统性、区域性违纪问题,发案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扎实开展“以案促改”,从源头上预防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健全制度聚合力。理顺建立由市县区纪委监委党风室牵头、信访室梳理、案管室分办、监督室督办、审理室把关的月工作例会、定期会商等制度机制,加强协调沟通,每月由纪委书记主持召开工作调度会,每季度研判分析1次,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推进中的矛盾和问题,确保责任落实,推进有力。建立定期点评通报机制,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行月汇总分析通报,季度考核点评部署,半年约谈、年终总评,确保责任压力传导到位。采取巡回大讲堂、专题培训班、专题研讨会等形式,强化政策理论、部署要求、实践技能等内容的培训,每季度确定一个主题,开展一轮培训,着力提高基层纪检干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