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扫黑办四措施促进工作提质增效
文章字数:971
本报讯(武桢)为了更好地统筹协调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我市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先后采取一系列措施,不断加强市扫黑办自身建设。
严格队伍管理。为了加强市扫黑办干部队伍的管理,商洛市委组织部专门发出了《关于抽调干部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的通知》,对各抽调干部从严格任期管理、加强日常管理以及加强考核考评等方面作出了详细、具体的规定。各抽调人员接受市扫黑办和派出单位的共同管理,不再承担原单位工作,年度考核由市扫黑办组织实施,并将结果反馈至派出单位,工作表现优秀者,年度公务员考核可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且不占派出单位优秀指标。同时,在确保抽调人员岗位不变、福利待遇不变的前提下,将抽调人员纳入干部培养、选拔任用、晋职晋级、评优树模范围,确保抽调人员全员脱岗,安心工作。
强化党建引领。市扫黑办抽调的26名干部,其中中共党员22名,为规范市扫黑办党员队伍管理,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成立了市扫黑办临时党支部,指定了临时党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并从加强学习教育、积极率先垂范、树立优良作风三个方面对党员队伍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努力做到“文经我手无差错、事交我办请放心”。
明确岗位职责。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印发了《商洛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人员组成及内设机构设置》,确定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担任市扫黑办主任,原市综治办副主任担任常务副主任,市纪委监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负责同志担任兼职副主任,并确定市委政法委一名科长担任专职副主任,办公室下设6个工作组,每组设组长1名,组员都按3至4人进行配备,并明确了各组的职责任务。
加强自身建设。加强硬件建设,落实市扫黑办专门办公场所,配备了电脑、打印机、摄像机、照相机、执法记录仪、录音笔等办公自动化设备。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市扫黑办主任会议制度、请示报告制度、信息报送制度、每周例会制度、考核考评制度、财务报销制度以及保密工作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促进提升扫黑办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加强作风建设,要求扫黑办干部严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服从工作安排,注重工作程序,狠抓工作落实,以优良的作风推动工作、外树形象,努力把市扫黑办建成一支政治强、素质高、作风硬、敢担当的尖兵队伍。
严格队伍管理。为了加强市扫黑办干部队伍的管理,商洛市委组织部专门发出了《关于抽调干部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的通知》,对各抽调干部从严格任期管理、加强日常管理以及加强考核考评等方面作出了详细、具体的规定。各抽调人员接受市扫黑办和派出单位的共同管理,不再承担原单位工作,年度考核由市扫黑办组织实施,并将结果反馈至派出单位,工作表现优秀者,年度公务员考核可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且不占派出单位优秀指标。同时,在确保抽调人员岗位不变、福利待遇不变的前提下,将抽调人员纳入干部培养、选拔任用、晋职晋级、评优树模范围,确保抽调人员全员脱岗,安心工作。
强化党建引领。市扫黑办抽调的26名干部,其中中共党员22名,为规范市扫黑办党员队伍管理,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成立了市扫黑办临时党支部,指定了临时党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并从加强学习教育、积极率先垂范、树立优良作风三个方面对党员队伍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努力做到“文经我手无差错、事交我办请放心”。
明确岗位职责。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印发了《商洛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人员组成及内设机构设置》,确定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担任市扫黑办主任,原市综治办副主任担任常务副主任,市纪委监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负责同志担任兼职副主任,并确定市委政法委一名科长担任专职副主任,办公室下设6个工作组,每组设组长1名,组员都按3至4人进行配备,并明确了各组的职责任务。
加强自身建设。加强硬件建设,落实市扫黑办专门办公场所,配备了电脑、打印机、摄像机、照相机、执法记录仪、录音笔等办公自动化设备。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市扫黑办主任会议制度、请示报告制度、信息报送制度、每周例会制度、考核考评制度、财务报销制度以及保密工作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促进提升扫黑办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加强作风建设,要求扫黑办干部严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服从工作安排,注重工作程序,狠抓工作落实,以优良的作风推动工作、外树形象,努力把市扫黑办建成一支政治强、素质高、作风硬、敢担当的尖兵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