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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4月1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市交安委专项治理交通违法行为
文章字数:891
  本报讯(薛丹江)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市交安委向各县区发出通知,决定从4月4日开始至6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老年代步车专项治理活动。
  专项治理总体目标是,通过开展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面包车、老年代步车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夯实全市农用车管理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强化交安宣传,提升农用车驾驶人和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打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要求各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当前我市交通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和紧迫感,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突出工作重点,按照道路交通安全三年行动方案要求,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问题的整治,该扣押的要一律扣押,该报废的一律报废。对违规载客、超员超速、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坚决严肃查处一起,原则上顶格处罚,决不姑息。
  各县区要发挥镇办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和农村两站两员的作用,按照《商洛市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逐级落实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由镇办牵头,组织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队、农机监理等监管部门,会同村、组干部及交通安全劝导员,逐村逐户,见车见人,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做好台账登记。要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组织镇办干部、驻村干部、公安民警等人员,深入基层,利用板报、标语、传单、讲座等多种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商洛市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使广大群众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级交安委要牵头组织宣传、教育、交通等成员单位,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新媒体,广泛宣传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面包车、老年代步车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行驶、酒后驾驶、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骑乘摩托不戴头盔、面包车和老年代步车非法营运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力争达到妇孺皆知,切实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不乘坐问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