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动员部署会
文章字数:946
本报讯(记者 余婷)4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动员部署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岗岭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淑慧、张盈安出席,副主任唐志贤主持会议。副市长周秀成作表态发言。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书正传达省人大常委会相关会议精神并宣读执法检查方案。
张岗岭指出,在全市迅速开展“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工作,既是讲政治、讲规矩的需要,也是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现实的需要。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从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把深入贯彻“一法一条例”和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理念结合起来,以强烈的政治责任心和事业使命感,从人大工作角度推动党中央和各级党委关于水环境和水污染防治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张岗岭强调,各执法检查组要认真学习,熟悉法律规定,弄清相关业务,用好法律武器,切实履行法定职责。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检查重点,重点检查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的转变情况、各级政府法定职责落实情况、城乡水污染治理措施落实情况、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水污染防治问题。要真查真看真正发现问题,敢于自“揭盖子”,暴露问题,发现问题,主动作为,而不能只停留在配合上级、应付检查的工作层面,树立“不能真发现问题、发现不了真问题,就是失职”的理念。要加强组织领导,倒排时间,聚焦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深入一线,实地查看,真实反映问题,深入探讨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使检查达到预期目的。要严守纪律规矩,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认真落实“基层减负年”相关要求,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周秀成表示,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保护水生态,保障饮用水安全,对我市而言有着特殊意义,肩负特殊使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一法一条例”赋予的职责,始终保持水环境质量监管执法的高压态势,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积极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建设,依法打击处理污染水环境、破坏水生态等各种涉水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加强对水污染物排放的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从严整治偷排、滥排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
张岗岭指出,在全市迅速开展“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工作,既是讲政治、讲规矩的需要,也是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现实的需要。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从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把深入贯彻“一法一条例”和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理念结合起来,以强烈的政治责任心和事业使命感,从人大工作角度推动党中央和各级党委关于水环境和水污染防治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张岗岭强调,各执法检查组要认真学习,熟悉法律规定,弄清相关业务,用好法律武器,切实履行法定职责。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检查重点,重点检查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的转变情况、各级政府法定职责落实情况、城乡水污染治理措施落实情况、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水污染防治问题。要真查真看真正发现问题,敢于自“揭盖子”,暴露问题,发现问题,主动作为,而不能只停留在配合上级、应付检查的工作层面,树立“不能真发现问题、发现不了真问题,就是失职”的理念。要加强组织领导,倒排时间,聚焦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深入一线,实地查看,真实反映问题,深入探讨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使检查达到预期目的。要严守纪律规矩,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认真落实“基层减负年”相关要求,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周秀成表示,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保护水生态,保障饮用水安全,对我市而言有着特殊意义,肩负特殊使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一法一条例”赋予的职责,始终保持水环境质量监管执法的高压态势,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积极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建设,依法打击处理污染水环境、破坏水生态等各种涉水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加强对水污染物排放的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从严整治偷排、滥排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