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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4月2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商洛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开展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的公告
文章字数:727
  为了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监督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定于4月下旬至5月上旬,对我市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情况集中开展执法检查。此次执法检查的重点:一是全市饮用水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饮用水源地保护和饮用水安全保障全过程监管,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情况等。二是水污染防治标准、方案、规划和监督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河长制和限期达标治理规划落实情况,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落实情况,流域水环境保护联动协调机制及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和实施情况,排污许可、环境监测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流域基本生态用水保障和生态环境功能保护修复落实情况等。三是丹江、洛河、乾佑河等重点流域、水库和重点行业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水环境质量现状情况。工业集聚区废水和城镇污水集中处理情况,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农业面源和船舶污染防治情况等。四是法律责任落实情况,环境执法和司法保障情况。五是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等。
  依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为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增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执法检查组设立了公开电话和电子邮箱,欢迎社会各界、人大代表、广大群众于5月10日前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对我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的措施等反映意见,提出建议。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商洛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
  地址:商洛市民主路1号1418室
  电话:0914―2319801(传真)
  2312078
  电子邮箱:slrdhzw@163.com
  商洛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