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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5月0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对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进行清理整顿
文章字数:719
  本报讯(李聪)日前,我市针对纳入“二污普”和2018年以来新投产2536家排污单位,通过加大技术服务和指导,强化约谈通报等措施,有力地推进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核发和清理整顿工作,目前,已核发排污许可证41家、登记1232家,发证率位居全省第一。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局属单位)、各县区分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排污许可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夯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将排污许可核发、执法检查、督查整改、宣传教育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形成高效推进的“四位一体”排污许可工作推进制度。
  强化技术服务。利用第三方技术审核单位技术优势,集中力量,抽调技术人员实地指导填报工作,解决反复多次审核的问题。同时,加大执法检查,检查企业80多家,对清理整顿中待查排污单位,严格按照分类处置要求,跟踪推进执行。
  强化约谈通报。实行排污许可发证周调度填报,对连续两周排名倒数第一的县区,由分管局长约谈县区分局局长;对连续三周排名倒数第一的县区,在全市通报批评,并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扣分。目前已实施调度5次。
  强化业务培训。组织各县区分局局长、分管局长、大队长、执法人员、核发人员以及全市193家拟发证排污单位,进行排污许可政策及业务知识集中培训,就排污单位、核发部门、执法部门的各自责任再次重点强调,并就核发过程中遇到的相关具体问题进行答疑解惑。
  强化政策宣传。将排污许可制改革的政策要求纳入生态环境工作宣传的主要内容,定期不定期对排污许可制政策、证后监管、企业按证排污等进行解读和科普,印发宣传彩页、知识读本等宣传资料2500多份,建立排污许可核发工作微信群,随时发布相关政策、工作要求,交流网上申报心得,及时解决申请与核发工作中的具体问题。